福建省高院中止審理吳謝宇弒母案!律師稱已提交精神鑒定申請
4月22日,南都記者從吳謝宇的辯護律師徐昕處獲悉,當天,其收到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案件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中止審理。徐昕告訴南都記者,吳謝宇上訴后,其提交了精神鑒定申請材料,隨后開庭擱置,再加上疫情原因,法院決定中止審理,“未來適當時候?qū)⒒謴?fù)審理?!?/p>
南都此前報道,2021年8月26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吳謝宇悲觀厭世,曾產(chǎn)生自殺之念,其父病故后,認為母親謝天琴生活已失去意義,于2015年上半年產(chǎn)生殺害謝天琴的念頭,并網(wǎng)購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天琴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杠連續(xù)猛擊謝天琴頭面部,致謝天琴死亡,并在尸體上放置床單、塑料膜等75層覆蓋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劑。
后吳謝宇向親友隱瞞謝天琴已被其殺害的真相,虛構(gòu)謝天琴陪同其出國交流學(xué)習(xí),以需要生活費、學(xué)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144萬元予以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購買了10余張身份證件, 用于隱匿身份。

福州中院依法以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
一審判決后,吳謝宇不服死刑判決,提起上訴。
該案的二審一波三折。2021年12月17日,福建省高院曾公告當天召開庭前會議,不公開審理,該庭前會議隨后因疫情管控原因臨時取消,原計劃為吳謝宇擔任二審兩名辯護律師之一的馮敏律師,因故退出辯護,吳謝宇的辯護律師為刑事律師徐昕一人。
時隔4個月,該案有了新動態(tài)。
4月22日,南都記者從吳謝宇的辯護律師徐昕處獲悉,當天其收到福建高院關(guān)于吳謝宇案的中止審理裁定。
南都記者獲取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顯示:吳謝宇,出生于福建省仙游縣,大學(xué)本科肄業(yè),戶籍地北京市海淀區(qū)頤和園路5號北京大學(xué)經(jīng)濟學(xué)院12級本科生宿舍,因涉嫌犯故意殺人罪在2019年4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7日被逮捕,現(xiàn)羈押于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裁定書顯示,該案在2021年8月作出刑事判決,被告人提出上訴,“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60條第1款第4項之規(guī)定,裁定本案中止審理?!?/p>
徐昕向南都記者透露,吳謝宇上訴后,其作為辯護律師提出了精神病鑒定等的申請,尋求到了一批精神病專家的幫助,向法院提交了三份專家意見,其中一份是著名精神病專家紀術(shù)茂先生等五位知名專家的聯(lián)名意見。同時,他的兩位助理用了兩個月的時間搜索類案,提交了《“殺親免死”類案檢索報告》案例。
徐昕表示,福建高院本打算盡快安排開庭,其提交上述材料之后,開庭暫時擱置,加上目前疫情原因,法院決定中止審理,“未來適當時候?qū)⒒謴?fù)審理?!毙礻勘硎?,他認為中止審理表明法院對待吳謝宇案公正和慎重態(tài)度,其作為被告人的辯護律師表示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