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簡談(明平播州VS清平金川)
明朝的萬歷皇帝平定播州土司,耗時不足一年(1600),約費餉銀一百二十萬兩,當時明朝政府每年財政收入為四百萬兩,換言之,為了平定播州土司,明朝耗費了零點三年的財政收入。
清朝的乾隆皇帝平定大小金川土司勢力,僅第二次金川之役就耗時五年(1771——1776),約費餉銀七千萬兩,當時清朝政府每年財政收入為三千五百萬兩,換言之,為了平定金川土司,僅第二次金川之役,清朝就耗費了兩年的財政收入。
由以上事例可知,與明廷相比,清廷的確是財大氣粗,但是軍隊的辦事效率卻十分低下,平定地方土司的經(jīng)濟成本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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