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利用

“因欺騙而自愿去做某件對施騙者有利的事情即為利用“
????????利用本來是一個中性詞,但是如果說是利用某人則往往被解析為貶義詞,同時大部分人也不喜歡被別人利用。但是也有相當?shù)囊徊糠秩烁静恢朗裁词恰袄谩笔裁词恰昂献鳌薄?/p>
?????? 有相當?shù)囊徊糠秩苏J為,他所做的事情有利于另一部分人的時候,他就被利益的受益者所利用了,但是這很明顯是一個錯誤的解釋。如果使用這種解釋,那么此人就會愈發(fā)的偏向為個人利己主義,而且拒絕向社會提供任何的“利用價值”,這里使用“利用價值”這個詞難免會產(chǎn)生一些歧義,所以我下面將會描述為,拒絕向社會提供任何“價值”。但是眾所周知,大部分人其實是渴望社會承認其個人價值的,畢竟只有完完全全的垃圾才沒有價值。如果將自身價值解釋為利用的話,那么基本上一個人只要活著就會處于被利用狀態(tài),這很明顯是一個荒謬的結(jié)論。(準確的說如果邏輯的結(jié)論嚴重偏離常情常感,那么對于“解釋事物”方面就會顯得有問題,除非它是自然科學(xué)領(lǐng)域。)
?????? 但是在某些時候我們確實會產(chǎn)生一種被別人利用了的感覺,那么該如何準確的界定這種感覺呢,也就是說,到底什么是利用呢?只有分清了什么是利用什么是合作才會放心大膽的與周邊的環(huán)境進行合作,而不是因為害怕或者討厭被利用而陷入狹隘的個人利己主義。
?????? 首先我們可以確定,當自己想做的某些活動有除了自己以外的其他受益人的時候,這種活動往往會發(fā)展為合作,或者是單方面的”奉獻“。在這種情況下,沒有任何人去強迫你做這件事情,同時即使他人(也就是其他受益人)不存在的情況下,你也會去做這件事情,所以無論存不存在其他人你都會去做這件事情,那么這件事情肯定不能被稱之為利用。我們更不能為了不讓其他人獲得利益而停止做這件事情,因為這樣反而束縛了我們想要做這件事的自由。而利用往往其中包含了自由的相反含義,如果我們?yōu)榱俗柚顾双@益而停止做自己本來就想要做的事情,反而是阻礙了自由。即如果我們繼續(xù)做就沒有阻礙自由,沒有阻礙自由就不存在利用。因為利用的其中一條條件就是阻礙了某種形式的自由。
?????? 但是,不限制做事的自由就不是利用了嗎?我們可以看到,很多情況下被利用者往往蒙在鼓里,或是錯誤的理解了利用者的感情,或是知道了錯誤的消息從而成為借刀殺人的刀子。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jié)論,當某些人故意使用某種方式讓我們得到錯誤的信息從而錯誤的認為我們想做某件事情的時候就是被利用了,其中必然包含某種形式的欺騙。因此我們得出結(jié)論“因欺騙而自愿去做某件對施騙者有利的事情即為利用“。因此基于誠信的互利或者單向帶動式受益都不是”利用“,前者是”合作“,后者是”個人價值的一種體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