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一次小便,就被判賠償11萬多元,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謹由我同大家一起來剖析一下這篇與小孩行為以及監(jiān)護維度關系有所相關聯(lián)的通例并看看其中所藏有著的知識點以及亮點在哪里,接下來的內容是這樣描述的,如下:
2023年9月,武漢市武昌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兩歲幼兒隨地小便家長賠11萬元”的案例,引發(fā)廣大網(wǎng)友熱議。
2022年6月的一天,男子劉某急匆匆地帶著自己的兩歲兒子來到醫(yī)院兒科門診掛急診號,由于沒有留意腳下,在大廳踩上了一灘“水”,一下子滑到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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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痛得嗷嗷大叫,幾乎暈厥過去,隨后被人送去治療。
經(jīng)過醫(yī)院鑒定,劉某構成了10級傷殘,而治療費用也花去了三萬多元,加上誤工損失、殘疾賠償金等,劉某要求該醫(yī)院賠償總損失近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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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醫(yī)院認為賠償過多,拒絕了劉某的賠償要求。劉某一氣之下,將這家醫(yī)院告上了法庭。
法院調取了事發(fā)時醫(yī)院的公共視頻,原來在劉某踩上那灘水的12秒鐘以前,一個幼童在一名保姆的陪同下,往地上撒了一泡尿。
因為保姆站在幼童的身后,剛好擋住了導醫(yī)臺工作人員的視線,以致其無法及時發(fā)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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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劉某當時并沒有注意,一腳就踩上了小便,繼而摔倒在地。
事發(fā)后2分鐘,保姆牽著幼童返回現(xiàn)場,用拖把清潔了地面的尿漬后就離開了。
劉某怎么也沒想到,這一摔,竟然把他摔成了10級傷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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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法院聯(lián)系到那名幼童的家長,審理了這一起案件。
幼童的父親說自己的小孩一直就有尿急的毛病,所以當時來不及去廁所,希望能夠酌情減輕責任。
而醫(yī)院則認為劉某摔倒受傷的原因是因為孩子隨地小便,醫(yī)院并沒有侵權,而且醫(yī)院在大廳、兩側、臺階等多處設有“小心地滑”的提示。劉某摔倒后,工作人員也是在第一時間進行了處理,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所以醫(yī)院不應當承擔責任。
經(jīng)過審理后,法院認為,劉某滑倒受傷的場所,雖然是在醫(yī)院的門診大廳,但劉某滑倒的原因是幼童隨地小便,而且沒有及時清理所導致的。
因為幼童在小便時,保姆就站在他的身后,擋住了導醫(yī)臺工作人員的視線,所以并沒有在第一時間發(fā)現(xiàn)幼童小便而及時進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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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幼童離開,到劉某摔倒,時間只有短短的12秒。醫(yī)院即使有保潔人員,也不可能做到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將尿漬進行清除。
所以法院認為,造成劉某摔倒的主要責任人是幼童。
而劉某當天穿的是拖鞋,行走在濕滑地面上不利于防范,劉某自身也有一定的過錯。
故法院判決幼童的父親承擔70%的賠償責任,賠償劉某各項損失11萬余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幼童父親不服判決,上訴至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審法院審理后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所以駁回了幼童父親的上訴,維持原判。
看似這位幼童的父親很冤,其實他一點都不冤。
不要認為孩子小,就可以找各種理由隨地小便。你的一次不經(jīng)意,很可能就會對別人造成巨大的傷害。
不要以孩子小為理由,監(jiān)護人必須起到相應的監(jiān)護責任,讓孩子從小養(yǎng)成良好的習慣,從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