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與得
早上一如既往的早起,陽光下的卡爾加里還是比較愜意的,沒有酷暑和蚊子。正在學(xué)習英語、背單詞的時候聽見外面嘈雜的聲音,哦怎么來了十好幾個police進到院子和房間,而且是全副武裝。想想自己沒做過什么違法的事也就安心了,靜觀其變。原來是樓下basement(地下室)的一個租戶出了問題,police對所有人員進行了盤問并帶走了那個有問題的租戶,對地下室房間全面搜查后忙活二到三個小時結(jié)束了,police帶走了嫌疑人和搜集到時物證走了,留下了凌亂的我們。 我們住的這個房子的房東是華人,岀國有三十年了,是個虔誠的教徒人不錯,房東把房子內(nèi)可出租的房間全部對外出租,包括地下室三個房間和樓上二個房間,房東自己留一個房間自己住,一個house住了6個人,大家共用share廚房和衛(wèi)生間,卻實也有點亂。 通過這個事很難得的把大家都集合在了一起,雖然都是住同一個house但平時見面卻極少,特別是樓上和樓下,即使見面也僅僅打個招呼而且。我觀察了一下,我們這6個人大至可以分三類,第一類如房東,出來很多年通過努力打拼買了房子,但面臨高額的稅和費而不得已騰出房間出租來換取些收入,這里稅每年大約是房產(chǎn)價值的0.6-0.8%,也就是說你值一百萬的房子每年需繳納稅約6一8千元,另外水電煤氣網(wǎng)絡(luò)費用每年也得需要6一8千元,這二項一年需要一萬五,對于中位數(shù)年薪4一5萬(稅后)的家庭來說是個不小的負擔,由此也可以理解房東出租房屋的無耐,但畢竟還是屬于有產(chǎn)者的行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第二類就是除我和房東之外的其他4個人,他們有來七八年的,有來三四年的,都是基本上解決了身份問題也就是PR,但他們同樣租住在別人家里蝸居在狹小的空間,拿著基本的工資年薪三萬左右,這樣的收入想買房子確實不現(xiàn)實。我有時在想,他們不愿意與人更多的交流可能與真實的處境有關(guān)系,你想啊誰在外面混好了不想找人吹吹牛皮呢? 第三類就是我這類,好聽點叫背包逐夢人,直白點就是前途未卜莽撞人。剛來,什么都新鮮好奇,見誰都想去撘個話,在被社會和現(xiàn)實教育幾次后估計也就慢慢沉默了。 最后,我在分享一個我在前幾天租房子時遇到的一個華人給我講的一個故事,這個故事大家都不陌生,就是小馬過河。故事的內(nèi)容不用累訴,其意思就是根據(jù)自身的情況去選擇自己的路,對一部分人來說是天堂的地方,對另一部分人來說可能就是地獄,因為別人有的東西而你沒有,而你自己還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