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s危險性類別有哪些/GHS標簽制作的流程
一、ghs危險性類別有哪些:
目前,我國已經完全實施了GHS,最新的分類標準采用了UN GHS第四版的標準,完全采用了28項分類,包括16項理化危險分類、10項健康危害分類和2項環(huán)境危害分類,相對應的文件為GB 30000.2-2013到GB30000.29-2013,于2014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對化學品危害性的統(tǒng)一分類 GHS 制度將化學品的危害大致分為3 大類28 項:
1) 物理危害(如易燃液體、氧化性固體等16 項)
2) 健康危害(如,急性毒性,皮膚腐蝕/刺激等10 項);
3) 環(huán)境危害(如,水、臭氧層等2 項)。
二、GHS標簽制作的流程:
危險公示標簽和安全數據單的編制和審定應按照以下流程進行:
1、檢驗檢疫部門對出口危險化學品進行抽樣檢測,并出具化學品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
2、出口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以下簡稱企業(yè))依據分類鑒別報告,按照GHS要求進行危險公示標簽和安全數據單的初步編制;
3、檢驗檢疫部門對企業(yè)編制的危險公示標簽和安全數據單樣本進行審定,在確認符合GHS要求后反饋企業(yè);
4、企業(yè)將通過檢驗檢疫部門審定的危險公示標簽和安全數據單樣本提交客戶進行確認,確定標簽和數據單的最終格式。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