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多名鬧事人員被警方處罰!哎,何必呢!
近日天氣回暖,泰安有些人的脾氣也逐漸暴躁:坐公交拒帶口罩,不聽勸阻還動手;酒后一言不合,持酒瓶傷人;因鄰里瑣事,動手受傷,目前這幾位鬧事人員均已被警方處罰,詳情如下:
泰安多名鬧事人員被警方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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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公交拒帶口罩,不聽勸阻還動手
疫情仍處于嚴防控時期,坐公交車必須戴好口罩的規(guī)定早已眾所周知。就在近日,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區(qū)分局龍泉派出所接到某公交公司的司機報警稱:其駕駛公交車在行駛到泰安高新區(qū)某公交站時,上車的乘客中有一位男乘客未戴口罩。雖然一開始在其提醒下戴上了口罩,但走入車廂后又立即摘下口罩,在眾人幾番提醒勸告后,仍拒絕口罩,并與其發(fā)生口角后用手掌擊打公交車上的刷碼器,嚴重影響其安全駕駛。龍泉派出所民警在接報警后迅速趕至現場,將涉事男乘客帶回派出所作進一步的調查。目前,龍泉派出所已依法對擾亂公共交通工具違法行為人侯某作出罰款貳佰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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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一言不合,持酒瓶傷人
1月19日,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區(qū)分局化馬灣派出所依法對故意傷害違法行為人武某作出行政拘留八日并處罰款伍佰元的處罰。經查,在1月初,化馬灣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報警稱:在轄區(qū)某飯店內被人持酒瓶砸傷。民警在趕至現場后了解到,雙方在聚餐過程中發(fā)出矛盾沖突,武某因情緒激動直接拿起桌上酒瓶砸向常某頭部,致其構成輕微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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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小事糾紛,終于動手受傷
(圖片來源網絡)
近日,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區(qū)分局北集坡派出所接到轄區(qū)居民王某報警稱:其被他人毆打,請求警方幫助。北集坡派出所民警迅速趕至現場,在將雙方拉開后了解到,二人發(fā)生肢體沖突只因鄰里瑣事,原本雙方友好溝通就能解決的矛盾,最終卻以一人受傷收場。目前,北集坡派出所已依法對毆打他人違法行為人李某作出罰款叁佰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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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礎套餐
當兵政審不通過+重要崗位政審影響三代+企業(yè)招工不通過+民事責任費用(訴訟、律師、醫(yī)藥、誤工費)。
2
輕微傷套餐
5日至15日拘留+200元至1000元罰款+醫(y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因拘留少掙的工資。
3
重傷套餐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經濟賠償+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
4
至尊套餐
(死亡或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受傷造成嚴重殘疾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經濟賠償+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
來源:泰安高新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