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會計實務03 消費稅會計
一、了解消費稅的基本規(guī)定

(1)消費稅是對我國境內從事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就其銷售額或銷售數(shù)量,在特定環(huán)節(jié)征收的一種稅。是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shù)消費品再征收一道消費稅,目的是為了調節(jié)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2)消費稅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及銷售規(guī)定消費品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人。
(3)消費稅征稅范圍。消費稅的納稅范圍主要是根據(jù)我國目前的經濟發(fā)展現(xiàn)狀和消費政策,人民群眾的消費水平和消費結構以及財政需要,并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和通行做法所確定的四大類15種產品:

(4)消費稅稅率。消費稅采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形式。根據(jù)不同消費品的種類、檔次、結構、功能或消費品中某一物質成分的含量,以及市場供求狀況、消費價格水平等情況,消費稅的稅率采用了高低不同的從價比例稅率、從量定額稅率和復合計稅三種形式。現(xiàn)行消費稅共設計23檔稅率(稅額),其中比例稅率為15檔,最低為1%,最高為56%;定額稅率為8檔,最低為每征稅單位0.003元,最高為每征稅單位250元。
二、學會消費稅的計算
按照《消費稅暫行條例》的基本規(guī)定,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從價定率、從量定額和復合計稅三種方法。
(1)從價定率計算的一般規(guī)定。從價定率計算方法下,應納稅額的計算取決于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與適用稅率,計算公式如下: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定額計算的一般規(guī)定。應納稅額的計算取決于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shù)量與單位稅額。計算公式如下: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shù)量×消費稅單位稅額
(3)從價定率與從量定額復合計算方法。實行復合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jù)是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的數(shù)量和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有關銷售額與銷售數(shù)量的規(guī)定同上所述。目前,我國對卷煙、白酒實行復合計征消費稅的計征辦法。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shù)量×消費稅單位稅額+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適用稅率項稅額
(4)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稅額的扣除。對應稅消費品計征消費稅,由于某些應稅消費品是用外購已繳稅的消費品連續(xù)生產出來的,對這些連續(xù)生產出來的應稅消費品計算征稅時,為了避免重復征稅,稅法規(guī)定,用外購已稅消費品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在銷售時,按當期生產領用數(shù)量計算準予扣除外購的應稅消費品已納的消費稅稅款。如外購已稅煙絲生產的卷煙等。
(5)舉例。
【例1】某酒廠以自產的糧食白酒100 000箱(每箱售價120元,每箱6瓶,每瓶500克)換取建筑材料,滿足工廠擴建需要。則該酒廠應納消費稅稅額計算如下:
應納消費稅稅額=100 000×120×20%+100 000×6×0.5=270(萬元)
【例2】某日用化學品廠將自產的成套化妝品以福利形式發(fā)給本廠職工,該廠無同類化妝品的銷售價格,已知其生產成本18 000元。化妝品適用稅率為30%,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該產品的成本利潤率為5%。其應納消費稅稅額計算如下:
(1)組成計稅價格 =(18 000+18 000×5%)÷(1–30%)= 27 000(元)?
(2)應納消費稅稅額 = 27 000 × 30% = 8 100(元)
三、掌握消費稅的會計處理
為了準確地反映企業(yè)消費稅的應交、已交、欠交等情況,需要繳納消費稅的企業(yè),在“應交稅費”賬戶下增設“應交消費稅”明細賬戶進行會計核算。還要設置“營業(yè)稅金及附加”賬戶,核算納稅人日?;顒討摀亩惤鸺案郊?,包括消費稅、營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和教育費附加等。
(1)一般會計處理。企業(yè)銷售自制應稅消費品,應當按應繳消費稅稅額借記“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賬戶,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賬戶,同時還需進行與銷售收入和應繳增值稅有關的會計處理。
【例3】某工廠所設門市部某日對外零售應稅消費品,全部銷售額為46 800元(含增值稅)。增值稅稅率為17%,應繳增值稅6 800元;消費稅稅率為10%,應繳消費稅4 000元,銷售收入已全部存入銀行,則該廠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46 8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40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 800
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4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4 000
(2)視同銷售的會計處理。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除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免稅外,凡用于其他方面應視同銷售行為,于移送時納稅。按照使用途徑分別通過“在建工程”“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費用”“應付職工薪酬” 等賬戶核算。
【例4】某糖酒廠領用自產糧食白酒1噸,用于連續(xù)生產酒心糖。該廠糧食白酒售價為每噸5 200元,平均成本為每噸3 800元,則該廠的會計處理如下:?
應交消費稅稅額=5 200×20%+1×2 000×0.5=2 040(元) 領用時的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 5 840?
貸:庫存商品——糧食白酒 3 8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2 040
【例5】如圖:

四、應用納稅申報
(1)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消費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以貨款結算方式或行為發(fā)生時間確定,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發(fā)生的時間為:
①納稅人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或無書面合同的,為發(fā)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②納稅人采取預收貨款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發(fā)出應稅消費品的當天;
③納稅人采取托收承付結算方式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發(fā)出應稅消費品并辦妥托收手續(xù)的當天;
④納稅人采取其他結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jù)的當天。
第二、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第三、納稅人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提貨的當天。
第四、納稅人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2)納稅期限。與增值稅相同,消費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jù)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3)納稅申報表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