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圖一時方便,不顧勸阻多次從7樓扔下雜物,結(jié)果悔不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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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的一名清潔工因圖一時方便,將雜物從7樓扔下,砸壞了別人停放在樓下的私家車,結(jié)果得不償失。
不聽勸阻 清潔工4次從7樓拋下雜物?
根據(jù)公訴機關(guān)指控,事發(fā)當天,被告人許某鳳受雇在福州市鼓樓區(qū)一單元房內(nèi)打掃衛(wèi)生。她為圖省事,將雇主交給她清理掉的被子、錫紙、音響、金屬水管、金屬水龍頭以及一些廢紙皮,分4次從7樓陽臺窗戶扔了出去。
期間,受害人劉某某正在樓下的店鋪中,發(fā)現(xiàn)有人高空拋物后,第一時間進行了勸阻。但讓他沒想到的是,對方并沒有把他的勸阻給聽進去。沒過多久,他停在樓下的私家車車頂就被扔下的雜物給砸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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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砸,小車損失價值近3萬元。事發(fā)后,被告人許某鳳主動到公安機關(guān)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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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許某鳳有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罪行、已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諒解等情節(jié),當庭提出了從輕量刑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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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
本院建議判處被告人許某鳳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建議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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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陽臺上的物品也應(yīng)管理好,避免物品掉落造成侵權(quán)行為。
共同維護“頭頂安全”,需要每個人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增強安全和文明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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