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編七下道德與法治:如何在多個集體中承擔責任?小群體的影響?
一、在不同的集體中,我們扮演不同的角色,承擔不同的責任。當我們面對不同集體中的角色無法統(tǒng)一節(jié)奏時,角色之間的沖突就可能給我們帶來煩惱。當遇到班級學校等不同集體之間的矛盾時,我們應從整體利益出發(fā),自覺的讓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
二、積極:在小群體中彼此相互接納、相互欣賞,找到自己的位置,體驗歸屬感和安全感。在小群體中我們與同伴更容易相互理解,溝通,在與同伴的交往中學習交往,在與同伴的互學共進中增長才干。消極:小群體內(nèi)成員之間的友誼如果沾染上江湖義氣,這樣的小群體往往會將自身利益置于集體利益之上,只講友情不講紀律,只講義氣不講規(guī)則,抵觸集體的學習和生活,進而可能存在極端的破壞性,淪為小團體主義。明辨是非,堅持正確的行為,堅持集體主義,反對小團體主義。
選自義務教育部編版教材七下道德與法治課本,僅供復習使用。(有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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