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車費糾紛報警,期間又多了100多元等待費!司機:該誰來承擔

周師傅是一名夜班的士司機,最近他遇到一件煩心事。一位醉酒乘客因懷疑他繞路,拒付車費,為此兩人還進了派出所。民警調解了1個多小時,也沒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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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乘客拒付近50元車費?
按照周師傅的說法,當天凌晨3點15分左右,他接到一名醉酒男乘客鄭先生和一名女乘客,按照對方要求,他先將女乘客送到倉山步行街附近,再將鄭先生送到臺江區(qū)的河下街。當車子開到目的地時,鄭先生卻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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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師傅用了近10分鐘才終于喚醒鄭先生,沒想到對方卻認為周師傅存在繞路行為,拒付計價器顯示的近50元車費。無奈之下,周師傅只好報警,并同時撥打了運管部門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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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未達成?等候時長超過兩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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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警民警將兩人一同帶到了派出所進行調解,但調了一個多小時,也沒能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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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顯示,從鄭先生上車到民警調解無果,計價器等候時間長達2個多小時,車費最終定格在了152.7元。周師傅認為,這筆費用應由鄭先生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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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華榕出租汽車有限公司工作人員
整個GPS是符合周師傅反映情況,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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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可以支付50元車費
等候費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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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核實情況,記者隨后找到了鄭先生。他一開始對是否有隨行乘客表示了質疑,當記者表示的確有監(jiān)控拍到是鄭先生要求女乘客上車時,鄭先生表示自己可以支付這50元的車費,但認為額外的100多元等候費不合理。
在記者的溝通下,原本,鄭先生表示愿意支付70元,周師傅也同意了,可一轉眼鄭先生又變卦了,突然決定支付全部的152.7元,拿到的票再向運管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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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師傅
我那天晚上總共給運管打了三通電話,耽誤這個時間是怎么算,他說你這個表就不要翻起來,該是多少錢你就按表收費
收多少錢。如果是你的錯,那我們會處理你,如果是他的錯,這個錢是要讓他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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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師傅表示,如果運管部門判定是他的問題,愿意退還多余的部分,但他也希望知道,等待的這100多元到底該由誰來負責呢?
周師傅的遭遇一發(fā)布到《幫幫團》融媒體平臺,就引發(fā)了網友的激烈討論,半數(shù)網友認為應由乘客支付,有一部分網友覺得應由司機承擔,還有一部分的網友認為雙方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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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此事,業(yè)內人士和法律人士紛紛發(fā)表了自己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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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出租汽車行業(yè)協(xié)會秘書長?林仁德這個首先是由乘客引起的,他不支付原來這一段車費才引起繼續(xù)打表,如果是醉酒狀態(tài)他應該要承擔責任。
律師 ?林俊靖司機認為因為跟乘客爭執(zhí)的時間,導致了他營運損失的話,可以根據相關法律,對于誤工費的標準加以計算;同時我們可以根據《民法典》當中的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平原則,來協(xié)調雙方之間的責任問題,我個人認為以乘客醒來之后,明確知道目前的計價時間點,這么一個費用來進行協(xié)調,相對是比較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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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車行業(yè):逃單現(xiàn)象偶有發(fā)生?
在采訪中,不少出租車司機都表示,自己遭遇過逃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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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出租車司機來說,目前已經有明確的監(jiān)管部門,也出臺了相關的管理條例進行約束。那么對于個別乘客拒付車費的行為,出租車司機又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報警、訴訟,不僅占用警力、浪費司法資源,也耗費了個人的精力,成本遠不止這幾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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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記者看來,無論是提供服務的出租車司機還是作為消費者的乘客都應誠實守信。隨著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不斷深入,法治化、規(guī)范化,也許將此類行為納入個人誠信記錄,不失為一個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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