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的時候
2歲的時候那個人說別人冤枉他猥褻了我,12歲的時候爸爸要和我睡覺。 接著13歲的時候余品財來我家里偷證書打算拿去賣錢。 接著爸爸張光耀趁別人不在給我扒了衣服,臨走前給了我一只鳥作為回報。 之后馮俊被人介紹認識,一開始不知道這人叫馮俊,只知道他名字叫年輕那么真。那么拼? 接著他趁著我睡覺的時候凌辱了我。 然后讓我們家給他們家進貢一兩萬的零食茶具和被子。 他順利在30歲時結(jié)婚。 后來他色欲和偷竊欲望和犯罪欲望又犯了。 接著他給我們家,也就是我發(fā)了20塊錢作為回報。 給我媽媽發(fā)了一分錢紅包作為感謝禮物。 我爸爸死的時候我并沒有看見。 在場嫌疑人有很多,余品財,馮俊一家人,還有我的父母哥哥,還有嫂子。 我并不知道是誰侵犯了我。 那天晚上大家跟著郭敬明集體嘲笑我。 后來,他搬家了,把我的事例告訴了網(wǎng)友和網(wǎng)紅們以及作家漫畫家們,他馮俊卻遲遲不提自己的名字。 他這幾天又去了南京,當然說是去南京。 實際上是去了江蘇和南京以及湖北老家撩妹了。 我憎恨著永遠,如果要和這樣的人在一起并且被打白頭偕老,還不如讓馮俊的女人們?nèi)ニ馈?馮俊的女人們都笑著罵道:“讓張泊寧去死,反正是條舔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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