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為被告代理并贏得不當得利糾紛案件——上海董飛律師案例解析
一、案件基本情況
這起案件的當事人是原告龍某某和被告羅某某,發(fā)生在中國上海,主要涉及的法律問題是不當得利糾紛。被告羅某某在這起案件中由上海三方律師事務所的董飛律師代理。原告龍某某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被告返還其所稱的不當得利51,699元及相應利息,理由是原告與被告的戀愛關系已結束,被告應返還原告在戀愛期間向其轉賬的款項。
二、案件難點
案件的主要難點在于確定“不當得利”的法律定義和適用范圍。不當得利是指在沒有法律根據的情況下取得利益,導致他人損失。對于本案,關鍵的問題是確定原告向被告轉賬的款項是否構成“沒有法律根據”的得利。
三、勝訴判決內容
在審理過程中,法院認為原告龍某某需要證明其向被告的轉賬是缺乏法律原因的,但原告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其轉賬是基于欠缺意思表示或意思表示錯誤。因此,法院認為原告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被告返還錢款的訴訟請求,依據不足,難以支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的規(guī)定,法院做出裁判結果,駁回原告龍某某的全部訴訟請求。
四、律師策略與法律分析
面對這個難題,董律師通過深入研究法律和深度理解客戶的實際情況,制定了成功的代理策略。律師首先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均不予認可,然后分析原告向被告轉賬的款項的法律原因。律師通過強調原告與被告的款項往來,包括還款和生活費支付,并沒有違反任何法律規(guī)定,從而成功否認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其實,這起案件展現了律師在處理涉及復雜法律定義和難點的案件時的專業(yè)能力。面對不當得利的爭議,董律師通過準確的法律分析和事實陳述,成功地說服了法院,證明被告的得利并不是“不當”的,而是基于合法的情境和理由的。
原告在訴訟中主張的“不當得利”實質上要求原告證明轉賬款項欠缺合法的法律原因,且這種轉賬行為對其造成了損失。然而,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董律師詳細分析了原被告雙方在同居期間的生活情況以及款項的流轉情況,認為這些款項并非“不當得利”,而是基于合理的生活需求和情侶關系的存在。
總的來說,董律師的成功策略是深入研究法律,準確理解客戶情況,詳細分析案件的事實和法律,明確證明被告的得利并不是“不當”的。這不僅體現了董律師的專業(yè)素質,也為我們處理類似的不當得利糾紛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參考。
董飛律師
上海三方律師事務所專業(yè)律師,法律碩士,中國法學會會員,上海青年律師領軍人才成員,法律人在線教育平臺—智拾網講師,某二審改判案件代理人。 董律師擅長處理公司法、股東糾紛、勞動糾紛、合同糾紛、AIGC數字合規(guī)、刑事等法律問題.,辦理案件過程中成功幫助當事人挽回損失或實現權益達數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