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內衣買小拒絕發(fā)親?看來結婚也需要“冷靜期” | 南都快評
近日,貴州遵義的陽先生在婚禮前被女方拒絕發(fā)親的事在網上引發(fā)不少討論。拒絕的理由聽上去有點匪夷所思——新郎給新娘的內衣買小了。此言一出,網友紛紛質疑女方是否騙禮金。陽先生回應媒體時稱,這件事太荒唐,目前正在走司法程序;而女方家屬則回應稱,目前收了8.8萬元彩禮和2萬元買衣服的錢,將在媒體和司法見證下,一分不少退給男方。
報道初看像是許多社會新聞上聽慣了的橋段:禮金不夠,新娘一方刁難;但這條新聞深挖下去,似乎又不那么簡單。當地有“從頭禮”習俗,結婚時,新娘內衣需由男方購置。男方稱自己父母問了女方尺寸,結果買了之后當天凌晨才得到新娘親屬的回復說買小了,因為時間太晚了,沒有其他地方可以買到新內衣。女方母親認為,“這個寓意對農村人來說,就是不能包容我們家人”。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事實上,兩家人在婚禮之前就因彩禮金額、買衣服費用發(fā)生過矛盾?;槎Y當天,因為內衣太小新娘跟新郎溝通,男方回了一句“這個婚不想結了是不是,不想結,我家彩禮好多就退我好多”,此話讓雙方矛盾激化。
還沒嫁過去就開始受氣,無論是內衣尺寸不合適代表的不好“意頭”,還是新郎不容分說表現出來的顢頇、大男子主義,都讓傳統婚姻家庭里被認為是弱勢的女方感覺到了威脅和不安全感。當然,在堅持男女平等價值和現代婚戀觀的人看來,傳統嫁娶方式有讓人覺得不舒服的地方:嫁妝彩禮過于強調聯姻中的經濟因素(說不好聽如同“賣兒賣女”),婚姻明明是當事雙方的事卻扯上兩家人甚至引發(fā)兩村矛盾。但考慮到中國巨大的城鄉(xiāng)和地域差異,考慮到嫁女如同為男方家庭(白白)輸送一個勞動力,彩禮這種“前現代”事物,也自有其合理性。
但隨著時間推移,尤其是農村經濟條件的改善和男女平等意識的滲透,“錢”在嫁娶過程中的重要性不能說全沒有,但已非決定因素。有條件的家庭,通過嫁女來改善經濟狀況,并不是父母的主要考慮。如同報道中新娘父母說的,首要考慮的是女兒幸不幸福,嫁過去受不受氣。如果把父母對兒女的愛簡化為彩禮談不妥進而勒索,無論是有意還是無意,我覺得是污蔑了父母對女兒的愛,也混淆了拒絕發(fā)親這件事的性質——這并非起于勒索不成的經濟動因,而是雙方具體溝通中被放大的意氣之爭。
假如我是女方父母,我真要感謝這件不合尺寸的內衣。畢竟婚姻是一輩子的事(最好情況下),經此一役,女兒可以好好想想,什么樣的人才是值得自己托付終身的?!半x婚冷靜期”鬧得沸沸揚揚,而這件小碼內衣變相起到了“結婚冷靜期”的作用。無論外界怎么質疑、如何誤解,目前心理壓力有多大,想清楚總比糊糊涂涂或裝作看不見去成就一樁親事要好。
我們身處一個多元價值并存的婚戀時代。人們總說中國人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是兩家人的事,其實有好也有不好。不好的是,要牽扯的情感、顧及的方面太多,這時常讓結婚當事人身心不堪重負;好的是,假如你有明白事理的父母,他們就是“過來人”是“避風港”,是你的婚姻顧問和高參,在你感到猶疑難過屈辱不平時可以求助的對象。在這一點上,婚姻對象是否合適比什么都重要——比沒接成親、婚禮變聯歡會,或者鬧得滿城風雨、全網熱搜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