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百萬豪車不制冷4S店維修報價9000元,結果路邊修理廠28元修好
江蘇的姜先生有一部價值百萬的豪車,正值盛夏,姜先生的車就不制冷了,在車內(nèi)仿佛像在蒸籠一樣。于是姜先生將車開到了4S店,維修人員告訴姜先生是車輛的空調壓縮機壞了,換一個要9000元錢,不過暫時沒有貨要提前預定,需要先交6000元的訂金。

姜先生沒有選擇只好交了6000元,然后就回家等著。沒幾天姜先生的一位朋友向他借車,姜先生就把車空調不制冷的情況告訴了朋友,朋友建議別等4S店了,先去維修店查看一下。姜先生于是就去了路邊的一家維修店,修理工檢查了一下車輛,告訴姜先生是一個線圈老化了,需要更換,費用28元。姜先生讓其更換了線圈后,空調果然制冷了。
想到這個小的問題,4S店居然要了9000元,姜先生十分的氣憤,他去4S店討要說法,并且要求4S店將6000元訂金退回來。4S店表示,壓縮機已經(jīng)訂完了,現(xiàn)在正在發(fā)貨的路上,已經(jīng)不能退了,所以姜先生的6000元不能退。后來,4S店見姜先生維權意識很強,于是就找了一名負責人和姜先生進行了溝通,同意退還6000元訂金,并且向姜先生道歉。

這件事讓我們想到了現(xiàn)在4S店小病大修,去醫(yī)院小病大治的問題,歸根到底都是為了多掙錢,那么這種行為在法律上怎么定義呢?
1、4S店將28元就能夠解決的問題,要價9000元,屬于消費欺詐。同樣的一個故障,為什么4S店修起來就這么貴呢?答案很簡單,4S店的宗旨就是賺錢,在4S店的賺錢手段里,賣車是最不賺錢的,而修車是最賺錢的,尤其是豪車,但凡有一些小問題,都能給你修出大問題。根據(jù)我國法律,消費欺詐可以索要3倍的賠償,也就是說姜先生可以在要求4S店退回6000元的基礎上,向4S店索要9000元維修費3倍的賠償,也就是27000元。
2、4S店是不可以收取高比例的定金的。
根據(jù)我國的法律規(guī)定,定金是有標準的,最多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的20%,而本案中9000元的維修費收了6000元的定金,已經(jīng)遠遠超出了法定的定金范圍,所以4S店只能夠收取最多1800元的定金。即使本案中,姜先生的車確實需要花費9000元維修,姜先生簽訂維修合同后違約,也只能夠按照1800元的定金標準追究姜先生的違約責任,而不能按照6000元的標準追究。

小編在生活中也遇到過類似的問題,車子出現(xiàn)了漏油,到4S店檢查,4S店說問題很嚴重,需要1500元的維修費用,結果最后在我朋友的維修店里,只是花了3塊錢更換了一個膠墊就解決了。4S店對待車主的車輛問題的態(tài)度真的讓人心寒,我們還能信任他們嗎?
大家怎么看這個問題,你的車是否出現(xiàn)過小病大修的情況?歡迎在評論區(qū)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