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界 |?珠海博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博杰轉債轉股價格調整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債券代碼:127051;
債券簡稱:博杰轉債;
調整前轉股價格:61.85元/股;
調整后轉股價格:61.87元/股;
轉股價格調整生效日期:2023年8月16日。
一、關于“博杰轉債”轉股價格調整的相關規(guī)定
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證監(jiān)許可〔2021〕2714號”核準,珠海博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公開發(fā)行了526.0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債券簡稱:博杰轉債,債券代碼:127051),每張面值100元,發(fā)行總額52,600.00萬元。
根據(jù)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發(fā)行的有關規(guī)定及《珠海博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發(fā)行條款,在本次發(fā)行之后,當公司發(fā)生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fā)新股或配股、派送現(xiàn)金股利等情況(不包括因本次發(fā)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發(fā)生變化時,將按下述公式進行轉股價格的調整(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fā)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1=(P0+A×k)/(1+n+k);
派送現(xiàn)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0-D+A×k)/(1+n+k)
其中:P0為調整前轉股價,n為送股或轉增股本率,k為增發(fā)新股或配股率,A為增發(fā)新股價或配股價,D為每股派送現(xiàn)金股利,P1為調整后轉股價。
當公司出現(xiàn)上述股份和/或股東權益變化情況時,將依次進行轉股價格調整,并在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轉股價格調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載明轉股價格調整日、調整辦法及暫停轉股期間(如需);當轉股價格調整日為本次發(fā)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轉股申請日或之后,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則該持有人的轉股申請按公司調整后的轉股價格執(zhí)行。
當公司可能發(fā)生股份回購、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類別、數(shù)量和/或股東權益發(fā)生變化從而可能影響本次發(fā)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的債權利益或轉股衍生權益時,公司將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以及充分保護本次發(fā)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權益的原則調整轉股價格。有關轉股價格調整內容及操作辦法將依據(jù)當時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證券監(jiān)管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來制訂。
二、“博杰轉債”轉股價格調整的相關情況
(一)歷次轉股價格調整的情況
因公司實施2021年度利潤分配,根據(jù)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上市公司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募集說明書》,“博杰轉債”的轉股價格于2022年6月13日起由原來的62.17元/股調整為61.82元/股,具體內容詳見2022年6月7日披露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關于博杰轉債轉股價格調整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44)。
2022年4月29日、5月21日,公司分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八次會議以及202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未成就暨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鑒于公司層面業(yè)績考核指標未達《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公司同意回購注銷已獲授但未解除限售的309,34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88名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為296,840股,離職人員限制性股票為12,500股,回購價格為49.68元/股。
公司獲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22年7月29日辦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注銷事宜,公司總股本由139,688,259股調整為139,378,919股。
根據(jù)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上市公司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募集說明書》,“博杰轉債”的轉股價格由原來的61.82元/股調整為61.85元/股。
(二)本次轉股價格調整的情況
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未成就暨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鑒于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度業(yè)績預告數(shù)據(jù),公司結合目前的經營情況,認為公司2022年度業(yè)績未能達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第二個解除限售期業(yè)績考核目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達到第二個解除限售期限售條件。董事會同意回購注銷已獲授但未解除限售的256,71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74名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為188,550股,離職人員限制性股票為68,160股?;刭弮r格為49.68元/股。
公司獲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23年8月15日辦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注銷事宜,公司總股本由139,380,788股^[1]調整為139,124,078股?;刭徸N完成的具體內容請詳見披露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關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完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43)。
^[ 1]自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4日,“博杰轉債”累計轉股數(shù)量為1,869股,公司總股本由139,378,919股變更為139,380,788股。
根據(jù)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上市公司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募集說明書》,“博杰轉債”的轉股價格由原來的61.85元/股調整為61.87元/股,計算公式如下:
增發(fā)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其中:
P0= 61.85元/股
A= 49.68元/股
k=-256,710/139,380,788=-0.1842%
P1=(P0+A×k)/(1+k)= 61.87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博杰轉債調整后的轉股價格將于2023年8月16日開始生效。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8月16日
證券代碼:002975 證券簡稱:博杰股份 公告編號:2023-043
債券代碼:127051 債券簡稱:博杰轉債
珠海博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購注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回購注銷的限制性股票數(shù)量為256,71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價格的回購價格為49.68元/股。本次注銷股份占注銷前總股本比例0.18%,回購資金總金額為12,753,352.80元。
2、截止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購注銷手續(xù)。
3、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總股本由139,380,788股^[1]調整為139,124,078股。
^[ 1]自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4日,“博杰轉債”累計轉股數(shù)量為1,869股,公司總股本由139,378,919股變更為139,380,788股。
珠海博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未成就暨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鑒于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度業(yè)績預告數(shù)據(jù),公司結合目前的經營情況,認為公司2022年度業(yè)績未能達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簡稱“激勵計劃”)第二個解除限售期業(yè)績考核目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達到第二個解除限售期限售條件。董事會同意回購注銷已獲授但未解除限售的256,71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74名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為188,550股,離職人員限制性股票為68,160股。
公司獲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23年8月15日辦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注銷事宜,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概述
1、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第一屆監(jiān)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議案。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北京德恒(深圳)律師事務所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2、2021年2月23日至3月4日,公司對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進行公示。公示期內,監(jiān)事會未收到異議。3月6日,公司披露《監(jiān)事會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3、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開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議案。
4、2021年3月13日,公司披露《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的自查報告》。
5、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第一屆監(jiān)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數(shù)量的議案》等議案。獨立董事、監(jiān)事會就相關條件成就發(fā)表了明確同意的意見,監(jiān)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實并發(fā)表意見。北京德恒(深圳)律師事務所出具了相關法律意見書。
6、2021年5月10日,公司披露《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授予75.46萬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總額13,893.34萬股的0.54%,授予價格為49.68元/股,激勵對象總人數(shù)為90人。
7、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未成就暨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監(jiān)事會就該事項發(fā)表了明確同意的意見,北京德恒(深圳)律師事務所就該事項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8、2022年5月21日,公司召開202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未成就暨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并披露《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減少注冊資本暨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9、2022年8月1日,公司披露《關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完成的公告》,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股份總數(shù)由139,688,259股調整為139,378,919股。
10、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未成就暨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監(jiān)事會就該事項發(fā)表了明確同意的意見,北京德恒(深圳)律師事務所就該事項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11、2023年2月6日,公司召開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未成就暨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并于2023年2月21日披露《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減少注冊資本暨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情況
?。ㄒ唬┗刭徸N的原因和數(shù)量
1、根據(jù)《激勵計劃》“第九章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條件之(三)公司層面的業(yè)績考核要求”相關規(guī)定,第二個解除限售期的業(yè)績考核目標如下所示:
^[ 2]“凈利潤”指標以本計劃及其他股權激勵計劃實施所產生的激勵成本攤銷前的凈利潤,作為計算依據(jù)。
因以上業(yè)績考核目標未成就,公司將回購注銷74名激勵對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188,550股限制性股票。
2、根據(jù)《激勵計劃》“第十四章 二、激勵對象個人情況發(fā)生變化的處理之(二)激勵對象離職”的規(guī)定,激勵對象離職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價格進行回購注銷。鑒于激勵對象中14名人員離職、不再符合激勵條件,公司將回購注銷其已獲授的限制性股票68,160股。
綜上,公司本次擬回購注銷的限制性股票總數(shù)為256,710股,占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標的股票的34.02%,占公司總股本的0.18%。
?。ǘ┗刭弮r格
根據(jù)《激勵計劃》“第九章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條件之(三)公司層面的業(yè)績考核要求”,若公司當期業(yè)績水平未達到業(yè)績考核目標條件的,所有激勵對象對應考核當年計劃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價格回購注銷,回購價格為49.68元/股;根據(jù)《激勵計劃》“第十四章 二、激勵對象個人情況發(fā)生變化的處理之(二)激勵對象離職”的規(guī)定,激勵對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續(xù)約的或主動辭職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價格進行回購注銷,回購價格為49.68元/股。
?。ㄈ┍敬尾糠窒拗菩怨善被刭徸N完成情況
廣東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對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事項進行了審驗并出具了(粵立信驗字[2023]004號)《驗資報告》。
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確認,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事宜已于2023年8月15日完成。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總股本由139,380,788股變更為139,124,078股。公司將依法辦理相關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xù)。
三、公司股權結構變動情況
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股份總數(shù)由139,380,788股調整為139,124,078股。具體情況如下:
本次回購注銷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fā)生變化,公司股權分布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原激勵計劃將繼續(xù)按照法規(guī)要求執(zhí)行。
四、回購注銷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公司《激勵計劃》等相關規(guī)定。本次回購注銷將沖回部分已計提的股權激勵股份支付費用,具體將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為準?;刭徸N事項不會對公司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也不會影響管理團隊的勤勉盡職。
五、備查文件
1、《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結構表》。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8月16日
文章來源:http://www.eeeck.com/investment/23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