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網(wǎng)熱議!“有義務代替離婚的媽媽”...強奸女兒7年,奶奶認為孫女有錯!
從小開始遭受父親約7年的強奸傷害的女性的故事公開后,正在引起公憤。
14日,MBC“真實故事勘探隊”講述了從2007年開始,被親生父親強奸7年后,度過9年艱難時光的一名受害女性的故事。

受害女性樸荷恩(24)在犯罪開始的那一年,即2007年,僅僅是很小的年紀。當時父親說要給荷恩洗澡就跟著進浴室,然后被強奸。
之后其父繼續(xù)威脅荷恩犯了性騷擾,和哥哥在一起的時候也偷偷重復了丑行,這種行為幾乎每天都進行持續(xù)了7年。
荷恩曾幾次拒絕發(fā)生關系,但在那些日子哥哥就會被父親毆打。父親一直強調,女兒有義務代替早早離婚的母親填補空位。

此后,被警方逮捕的荷恩的父親在警方調查中表示:“我認為女兒不會因為那些事情受到?jīng)_擊,都尋求本人意見后才做的。” 當被問及是否反省犯罪時,他回答說:“我不認為我做錯了。”

最后父親在當時的審判中被判處9年有期徒刑,但荷恩的后遺癥還在繼續(xù),得了無力癥及創(chuàng)傷后應激障礙(PTSD)、抑郁癥、恐慌障礙等癥狀。
荷恩還因為袒護父親的奶奶而苦惱,奶奶對荷恩說:“即使被打死,如果你躲,也沒有這回事,也有你的錯?!? 另外還強迫14歲的荷恩寫妥善處理請愿書。

本月5日,在親生父親出獄的時候,和制作組一起去現(xiàn)場的荷恩聽到奶奶說“如果讓爸爸成為笑柄的話,唾沫不是就吐在你臉上了嗎”、“想想未來”、“讓你的孩子們、后代們無愧地生活”,責備荷恩的無知和哭訴生活的苦。
荷恩說:“如果知道爸爸去了哪里,會更安心一些,也不會太不安。希望那個人不會再讓我發(fā)生危險的事?!?/p>
韓網(wǎng)友們紛紛留言“如果老奶奶那么珍惜兒子,你充當離婚的媽媽”、“九年了?法官可以理解嗎?拜托,加強法律”、“親屬強奸...特別是那種,就讓他死刑吧”、“精神上殺死女兒,奶奶和珍貴的奶奶兒子一起過吧”、“我只想踩爛它,是狗”、“那種垃圾不能回收利用啊”、“對這種禽獸般的性犯罪的處罰為什么這么輕?罪犯連過錯都不承認,厚顏無恥”、“嚴懲性犯罪處,防止受害者生活在震驚和恐懼中”、“這種應該閹割”等表示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