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成熱題:“此書開卷第一回也”與“此開卷第一回也”

《紅樓夢》諸版本中,唯有甲戌本有凡例五則,其他諸本皆刪掉凡例,而將其第五則歸入小說第一回作回前評甚或正文。因這一則凡例與前四則一樣,著眼于全書,因此將其僅僅作為第一回回前評或正文,就不得不在文字上作微妙調(diào)整,尤以第一句“書”字的調(diào)整最見其微妙與機巧。但一字之差,差之毫厘而失之千里,幾成紅樓熱議之題。
甲戌本:
此書開卷第一回也。
諸本:
此開卷第一回也。
刪一“書”字,由“此書開卷”變成“此開卷”,便使這則凡例天衣無縫地成了小說第一回的回前評或正文。前無所承,后有所繼,很巧妙地從五則凡例中剝離出來,具有一定的獨立性與完整性。
“書”字之刪,始于庚辰本,比它早一年的己卯本第一回殘缺三頁半,所見抄本第一回前面的凡例是藏書者抄錄甲戌本的,至于其書是否有凡例,或者是否也將凡例中的第五則移作第一回正文,不得而知。但紅學(xué)大家馮其庸先生認為庚辰本抄于己卯本,如果此事可信,那么將凡例刪除并把第五則移入正文,則始于己卯本。這就有了另一種可能,脂硯齋甲戌本評《石頭記》還寫有凡例,到了己卯或者庚辰本《石頭記》時,則對凡例作了刪改與移動。這個改動,出自作者?評者?抄寫者?不得而知,是為一謎,為紅學(xué)家絞盡腦汁探索留下無限想象空間。
那么,這個改動是否恰當呢?一字之差的改動,玄機何在?
在甲戌本中,凡例第五則起句“此書開卷第一回也”的“此書”二字,是很明顯的承其前四則而來,因為前四則凡例的起句開頭都有“書”字,特別是后三則的開頭兩字都是“此書”。這“此書”二字點明了是從全書著眼,以交代小說第一回在全書中的開章明義的重要作用,即交代創(chuàng)作動機與源起:“作者自云,因曾歷過一番夢幻之后,故將真事隱去,而借通靈之說,撰此石頭記一書也,故曰甄士隱夢幻識通靈?!彪S后筆鋒掉轉(zhuǎn),以“但”字轉(zhuǎn)至全書主旨的點評,即“書中所記何事,又因何而撰是書哉?自又云……編述一記,以告普天下人”。也由此強調(diào)這第五則凡例不是特指第一回,而是就全書而言。繼之又以“然閨中本自歷歷有人……為何不用假語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來,以悅?cè)硕俊?,點明全書創(chuàng)作主旨。其后再次強調(diào)本書特點“乃是第一回提綱正義也。開卷即云風(fēng)塵懷閨秀,則知作者本意,原為記述當閨友閨情,并非怨世罵時之書也……”,強調(diào)“此回中凡用夢用幻,是提醒閱者眼目,亦是此書立意本旨”。凡例作者反復(fù)強調(diào),念念在茲,就是要讓讀者閱讀全書時,不要遠離第一回之綱要而作背離主旨的過度解讀,讀第一回就要從全書著眼。
顯而易見,“此書開卷第一回也”是借第一回為由頭為讀者閱讀全書張目,并非單指第一回。刪改者意識到“書”字指向的專一性與關(guān)鍵性,在刪除凡例前四則,而把第五則植入第一回篇首作回前評甚至正文一部分時,就必須要把“書”字清除掉。而這,正是刪改者沒有完整理解這則凡例的內(nèi)容而作出的主觀臆斷的偏頗之舉。
綜觀五則凡例,“書”字出現(xiàn)頻率很高,依次有“是書”“書中”“此書”“書中”“此書”“此書”“此書”“一書”“書中”“是書”“之書”等十一次之多,而且,這五則凡例的開端更是分別以“是書”“書中”“此書”“此書”“此書”一以貫之。五則凡例互為整體,第五則與前四則密不可分。而其“書”字顯然都是指全書而言,是從全書落筆。因此第五則凡例絕不可能是第一回的回前評或者正文的一部分,把它作為第一回的回前評或者第一回開端是不恰當?shù)?,?nèi)容銜接也有大礙。正因為如此,后來諸本將第五則凡例改為第一回回前評或者第一回正文開端時,就不得不刪去“書”字,以“此開卷第一回也”掩人耳目,實則有悖凡例作者的本意,其內(nèi)容也與第一回大不合榫。故周汝昌先生在《石頭記會真》的目錄“按”中,明確指出“此一錯誤形式一直沿襲至今日之普及版本”,他堅持認為“此開卷第一回也”這一段“混文”應(yīng)該以本來面目“還歸為凡例第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