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再掀風雨,影視行業(yè)如何正確減輕稅負壓力
娛樂圈再掀風雨,影視行業(yè)如何正確減輕稅負壓力
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早在2018年的時候,娛樂圈發(fā)生了一件大事情,當時紅極一時的范爺因為“陰陽合同”的事情直接被稅務點名,從而也導致了整個娛樂圈大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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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后的兩年里,全國各省、各處、各地都在嚴查影視行業(yè),尤其是娛樂圈的“偷稅漏稅”。當時這件事情也是引發(fā)了各方網(wǎng)友的討論。很多的稅收洼地在這一事情爆發(fā)了以后,都是很快的對自己所屬領地的影視公司進行了清理,也不敢在繼續(xù)引進影視公司,擔心會被連累。
現(xiàn)如今,這件事情好不容易從人們的視線里面淡出去了,但近期,網(wǎng)絡上又爆出一條關于某鄭姓明星的新聞,她本人和其父母在公司回款并取得勞動報酬之際呢,對于她獲得的部分利潤進行轉移,想要以此來逃避高昂的稅負,并且還被爆出了一些及其隱秘的聊天截圖等等。那么這些明星的稅負壓力到底有多高呢?我們一起來探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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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來討論一下,明星的盈利是來自于那幾個方面呢?那我想,無非就是電影、電視劇的拍攝、還有代言人和廣告的拍攝、包括現(xiàn)在很多人都愛看的直播、綜藝節(jié)目等等。更有的在經(jīng)歷了一段時間之后會選擇自己做導演、制片人,這些的收入就更是可觀了。
但是明星為了承接這一些業(yè)務呢,要么就選擇一家經(jīng)紀公司、要么就選擇自己成立一個公司。大家都知道,一部電視劇、一個代言的報酬是非常高的,特別是明星之間也有等級之分,越紅的明星呢,所得到的報酬就會高很多,若是公司承接業(yè)務呢,不僅僅要繳納25%的企業(yè)所得稅。還要在繳納20%的分紅稅,接著公司還會抽一部分出去當做傭金,那最后到明星自己手里的時候還能剩下多少呢?
因此啊,稅收籌劃是很有必要學習的,但是節(jié)稅也要根據(jù)政策,實現(xiàn)合理合法合規(guī),并不是采用“掩耳盜鈴”的方式。影視公司和明星,想要解決自身的稅負問題,可以選擇再不需要實體入駐的情況下,通過稅收洼地來進行解決。企業(yè)只需要把注冊地址落在園區(qū)里面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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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稅收洼地注冊的公司,增值稅和企業(yè)所得稅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財政獎勵。所有的獎勵都是當?shù)卣疄榱税l(fā)展當?shù)亟?jīng)濟所給出來的一些稅收優(yōu)惠政策,例如某文化傳媒公司增值稅繳納了400萬,企業(yè)所得稅繳納了600萬,那么次月可以在稅收洼地得到的獎勵是:
增值稅:400*50%*70%=140萬元,
企業(yè)所得稅:600*40%*70%=168萬元。
而且隨著納稅金額的不斷上升,企業(yè)能夠享受的比例也會越來越高,能夠的得到的稅收獎勵也會越來越多。
金稅四期也要即將上線了,每一張票,每一筆收入所受到的監(jiān)管也會越來越嚴。企業(yè)各位企業(yè)老板和財務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也要多加考慮,不要走政策之外的一些“野路子”,小心引火燒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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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資深稅務籌劃師胡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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