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職稱證書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該部門由以前的勞動部與人事部合并組成》頒發(fā),雖然兩大部門已經合并,但是部分工作職能依然分開,其中職稱證書由人事部發(fā)。
職業(yè)資格證書由勞動部發(fā)。一般職稱證書可以在當地人事局,當地職稱改革辦公室,當地官方人才市場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