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優(yōu)公考-2023安徽省考】淮南公務員面試真題:契約精神
面試熱點
諾捐而不捐,涉及的是契約精神
熱點背景
據(jù)報道,2019年4月,中國礦業(yè)大學迎來110周年校慶,90后校友吳某宣布捐贈1100萬元。然而這筆捐贈并沒有到位,吳某也被中國礦業(yè)大學教育發(fā)展基金會告上法庭。據(jù)公開消息,2023年1月,吳某被列為被執(zhí)行人,被納入失信名單,收到限制消費令,成為了“老賴”。對此有網(wǎng)友說:“學校小題大做,捐款全憑自愿,人不愿意捐了,還能打官司來強迫啊?”也有網(wǎng)友說:學校訴諸公堂的做法,并非沒有道理。既然已經(jīng)公開承諾要捐款,就要兌現(xiàn)承諾否則就是毀約。
熱點解讀
承諾捐贈而未履行義務,往小了說涉及個人誠信問題,往大了說涉及撕毀契約。學校與學生因為“諾捐而不捐”對簿公堂,學生甚至被納入失信者名單.這看似是不近人情,其實是在維護捐贈行為的嚴肅性也是在用法律維護契約精神。只有這樣才能盡可能避免類似的事情再次上演
首先,承諾捐款需謹慎。我國《慈善法》明確規(guī)定有“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lián)網(wǎng)等媒體公開承諾捐贈”等情形的,慈善組織或者其他接受捐贈的人可以要求交付,如捐贈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組織和其他接受捐贈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提起訴訟。所以作為捐贈人,在作出承諾之前要三思而行,不管是出于“情感原因”,還是出于“社會名利”的原因,都要正視捐贈行為的嚴肅性,且要量力而行否則一旦作出了承諾而不兌現(xiàn),極有可能給自己以及家人帶來負面影響。
其次,要堅守契約精神。所謂“君子一言,駟馬難追”,契約精神是現(xiàn)代法治精神的基石,契約精神堅固,法治社會的基石才會牢靠。因此,即使是出現(xiàn)了無法兌現(xiàn)承諾的情況,當事人也要積極且及時地溝通,即使是走上了對簿公堂的路子,也要想辦法兌現(xiàn)承諾,履行義務。否則便會破壞契約精神的嚴肅性撼動法治社會的基石,更會不利于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的構建。
最后,我們要引以為鑒。在這件事情中,捐贈全憑自愿,但是學校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學生履行義務,并不是丟人的事,這只是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以公眾對此不必偏袒任何一方,我們反而更應該引以為戒,認真檢視,自覺遵守和維護契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