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協(xié)商換地讓車通行,卻未兌現(xiàn)承諾?鄰居:是旁邊住戶占了小路

家住泉港的阿花反映說,她家自從建房后,就不敢開窗通風了,原因是她家的鄰居阿萍總是將一些家禽和農用工具堆砌在她家窗邊和圍墻邊,導致家中惡臭接連不斷。
妯娌換地后引發(fā)矛盾
阿花和阿萍,她們既是鄰居也是妯娌關系。阿花表示,她和阿萍已經(jīng)不止一次發(fā)生過這樣的爭執(zhí)了。兩人住在泉港南浦鎮(zhèn)柳厝村,阿花家住在南邊,阿萍家在北邊。
2015年,阿花家準備翻新房屋,阿萍就提出,阿花必須留出一條路,寬度允許一輛車通行。
兩人協(xié)商后決定,阿萍家南面2.5米寬的土地,對換阿花家西面2米寬的地。阿花因此多得到了50 公分 的土地面積。阿花將2米寬的部分建房,多出來的50公分留做房屋的滴水線。
對此,阿萍表示,她是在自己土地上養(yǎng)雞鴨,阿花不應干涉。
阿萍:換地后路寬縮小
車輛依然無法通過
阿萍的兒子小偉表示,原本他們家換地的目的就是為了車輛可以通過,除了換地得來的2米寬的土地之外,原本旁邊還有80公分的小路,兩邊湊起來寬度達到2.8米,剛好達到了一輛車通過的距離。
結果房屋建好后,阿萍發(fā)現(xiàn),原本計劃2.8米的道路,由于左右兩旁的住戶阿花和阿玲各自建起了圍墻,導致如今僅剩2米。
阿花:已按協(xié)議置換 兩米 土地
阿花表示,她已根據(jù)協(xié)議置換了2 米 土地,阿萍所說的道路變窄,是因為道路旁的住戶阿玲建了一堵圍墻,圍墻的位置占用了原本80公分的小路。
阿玲:80公分小路屬于自家自留地
對此,阿玲表示,80公分的小路原本就是她家的自留地,她有權建圍墻。而阿萍家翻建新房時,用大車運送建筑材料,導致她家墻壁有了裂縫,所以她才把置留地圍起來,為了阻止大車從她家東面通行,繼續(xù)造成損害。
阿萍的兒子小偉反駁了阿玲的說法。
阿萍愿意協(xié)助阿玲修繕房屋
但阿玲不挪圍墻
關于阿玲家房屋裂痕的產生原因,雙方各執(zhí)一詞。阿萍家表示他們和阿玲一家原本是親戚,愿意在這件事情上讓一步。
對此,阿玲表示,對于墻壁出現(xiàn)大面積的裂痕,在沒能重新翻建前,她希望保持原狀,并且不愿讓出房屋的這塊自留地給阿萍家通行。
那么雙方爭議的地塊,到底是不是阿玲的自留地呢?
在土地歸屬未認定的情況下,圍墻的位置暫時無法改變。
阿萍希望阿花挪圍墻也遭拒絕
在阿萍看來,她和阿花大費周章的換地之后,原本可以得到車輛能夠通行的道路,如今盡管是因為阿玲建圍墻導致道路無法擴張,但她還是將這筆賬算到了阿花的身上。所以她才在和阿花家之間養(yǎng)了雞鴨,間接表達自己的不滿。
在阿玲一方拒絕讓步的情況下,阿萍于是想到了和阿花進行協(xié)商。在道路的一旁,阿花雖然也建起了圍墻,但是在她自家的范圍內。為了達到能通車的目的,阿萍提議讓阿花把圍墻的位置往里挪一挪,這樣道路就拓寬了。
那么阿花會同意嗎?
調解員:要想改變別人先改變自己
至此,調解陷入了僵局。泉港柳厝村村支書建議阿萍家多考慮鄰里情誼,宗族親情,心平氣和地溝通。
村支書與阿萍家調解的同時,泉港南埔鎮(zhèn)的調解員張昌良也在阿花家做調解。
經(jīng)過多方協(xié)調,阿花家和阿萍家都愿意做出退讓。阿花安排工人切除一部分圍墻,讓阿萍家的車輛可以通行,而阿萍也開始動手整理堆砌在阿花家圍墻邊的農作物,以及清理家禽的衛(wèi)生。
調解小組希望,隨著阿花家圍墻的拆除,鄰里間的心墻也能因此放下,路通了,氣順了,彼此間剩下的矛盾相信也能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