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銷300-400萬的書畫直播間:是藝術品還是營銷噱頭?
隨著直播平臺的興起,直播間銷售書畫作品逐漸成為一種商業(yè)模式,月銷量達到300-400萬的規(guī)模。然而,這些作品是否值得購買,是否代表了真正的藝術品,卻是一個備受爭議的話題。

藝術的本質是什么?這個問題困擾著普通大眾和藝術從業(yè)人員。對于一些專家來說,直播間銷售的書畫作品甚至連消費級藝術品都達不到。這是因為直播賣畫往往更多地與市場相關,而非純粹的藝術創(chuàng)作。

藝術消費市場的形成需要多層次結構,不同層次的消費者有不同的需求。對于追求藝術高峰的藝術家而言,他們通常不會在直播間銷售自己的作品,而是通過直播或者小視頻介紹藝術文化,或者介紹歷史上的藝術大師的作品。然而,這前提是這些藝術家能夠在藝術行業(yè)中生存下來或者得到資本的支持。

畫家王大為作品
直播間中銷售的書畫藝術品很難達到高水準的作品。高水準的藝術創(chuàng)作不僅僅需要一定的技能,更需要長時間的個體文化修養(yǎng),需要獨立思考和精心構思,以及從孕育到完成創(chuàng)作的過程。這些要素在直播環(huán)境中無法得到充分滿足。因此,直播賣畫雖然宣稱藝術的名頭,實際上更多地是一種營銷方式。

畫家王大為作品
對于醉心創(chuàng)作的藝術家來說,他們不會把精力放在直播和推銷作品上。然而,對于專職藝術經紀人和藝術品營銷機構來說,他們更追求的是利益,直播只是一種工具。當前的直播賣畫在藝術圈中可能并不被認可,但問題并不在直播本身,而是背后的決策者。
因此,對于追求真正藝術品的消費者來說,直播間銷售的書畫作品可能并不是首選。他們更傾向于在傳統(tǒng)的藝術展覽、畫廊或藝術拍賣會上尋找那些經過嚴格篩選的高水準作品。這些地方提供了更好的展示和交流平臺,讓消費者能夠深入了解作品的背后故事和藝術家的創(chuàng)作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