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騎士沒有用雙狀元交易樂福,詹姆斯還能連續(xù)4年進總決賽嗎?
詹姆斯在03年到10年期間效力于騎士隊,在這7年時間,他讓騎士隊成為了聯(lián)盟的豪強,總冠軍的有力競爭者,而自己也成為了聯(lián)盟的第一人。不過對于詹姆斯來說,他更希望的是拿下總冠軍,因此他在10年義無反顧地離開了騎士隊,加盟熱火。在到了熱火隊之后,他4次進總決賽,2次拿下總冠軍。
而在14年總決賽輸給馬刺隊之后,詹姆斯選擇了再一次回到騎士隊。在詹姆斯的職業(yè)生涯中,習(xí)慣了和,明星球員進行合作,因此詹姆斯在騎士2.0期間同樣擁有著歐文以及樂福的2個全明星球員。
詹姆斯剛回到騎士隊之時,球隊里面的球員是歐文,維金斯,瓦萊喬,本內(nèi)特,TT,德拉維多瓦,當時除了歐文之外,其他球員并不能成為詹姆斯心目中的冠軍隊友。因此,詹姆斯也是和球隊的管理層進行溝通,從而將14,15年的狀元秀打包到森林狼,換取了當時場均能夠拿下26+13的樂福。
在達成了這一筆交易之后,騎士隊在接下來的4個賽季中也都進入了總決賽,拿下了一個總冠軍。若是當年沒有發(fā)生用狀元交易樂福的局面,那么詹姆斯還能夠連續(xù)4年進入總決賽嗎?
個人認為這還真不一定,樂福的到來幫助騎士隊拉開了空間,同時多了一個籃板手,他也能夠進行傳導(dǎo)球。而威金斯雖然是狀元,身體素質(zhì)出眾,但是個人的上限并不是很高。他可以穩(wěn)定地在每場比賽拿下16到20分,但是在關(guān)鍵時刻不能夠給詹姆斯太多的支持。而本內(nèi)特就更不用說了,他被認為是水貨狀元,被NBA淘汰之后在海外聯(lián)賽也沒有掀起多大的水花。
倘若這一筆交易沒有誕生,詹姆斯或許還能夠進入總決賽,但是不可能連續(xù)4年進入總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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