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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險產(chǎn)品的內涵
保險產(chǎn)品是一種以被保險人的有形財產(chǎn)、相關經(jīng)濟利益和損害賠償責任,或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無形產(chǎn)品。

二.保險產(chǎn)品的分類
保險產(chǎn)品是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保險憑證、保險批單等組成的保險合同。
三.保險條款的分類
(一)按照保險條款的性質不同,可將其分為基本條款和附加條款兩類:
1、基本條款
基本條款是指保險人事先擬定并印就在保險單上的有關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的基本事項。基本條款構成保險合同的基本內容,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的依據(jù),不能隨投保人的意愿而變更。
2、附加條款
附加條款是指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基本條款的基礎上,根據(jù)需要另行約定或附加的、用以擴大或限制基本條款中所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的補充條款。附加條款通常也由保險人事先印就一定的格式,待保險人與投保人特別約定填好后附貼在保險單上,故又稱附貼條款。
在保險實務中,一般把基本條款規(guī)定的保險人承擔的責任稱為基本險,附加條款所規(guī)定的保險人所承擔的責任稱為附加險。投保人不能單獨投保附加險,而必須在投?;倦U的基礎上才能投保附加險。
(二)按照保險條款對當事人的約束程度,可將其分為法定條款與任意條款兩類:
1、法定條款
是指法律規(guī)定必須明確規(guī)定的條款。法定條款的內容包括:保險人名稱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險人名稱和住所,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名稱和住所;保險標的;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保險價值;保險金額;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訂立合同的年、月、日。
2、任意條款
是指保險合同當事人自由約定的條款。投保人和保險人在前條規(guī)定的保險合同事項外,可以就與保險有關的其他事項做出約定。通常,任意條款也由保險人根據(jù)實際需要訂入保險單條款,如具體保險中對保險金額加以限制等。
四.保險理賠的流程
(一)受理案件
受理案件是指保險財產(chǎn)發(fā)生損失事故后,被保險人根據(jù)保險條款規(guī)定,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登記相關報案信息、核對被保險人保險情況并做出是否派員赴現(xiàn)場查勘的過程。
1、接受報案
坐席人員接到報案后,應詳細詢問案情,并做好報案記錄。主要記錄內容:投保險種、保單號碼、被保險人名稱、出險原因、出險時間、出險地點、受損情況、報案人姓名、聯(lián)系電話及方式等。
2、承保查詢
坐席人員接到報案后,應立即查詢有關該案的承保信息,核實出險單位是否在本公司投保,并了解有無分保、共保以及保費繳納等情況。
3、通知查勘定損
坐席人員接到客戶報案后,調度查勘人員查勘定損。
(二)查勘定損
查勘定損是指接到查勘通知后,查勘人員立即趕赴現(xiàn)場進行查勘,準確了解出險時間、地點、原因,并協(xié)助被保險人施救、拍照、估損、索取有關單證,作好文字記錄的工作過程。
查勘工作內容包括:
1、核實出險時間、地點。核實出險日期是否在保險期限內,受損標的所在地點是否與保險單中載明的地址相一致;
2、查明出險原因。通過查驗出險標的的損失情況、被保險人或目擊者敘述的事故經(jīng)過,初步掌握出險原因;
3、初步確定保險責任;
4、現(xiàn)場拍照、繪制草圖;
5、確定損失;
6、向被保險人列明清單索取涉及賠案處理的資料。

(三)立案 ????
對一時不能排除保險責任的賠案,應根據(jù)有關查勘定損資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作立案處理。對于符合立案要求的,要結合損失查勘合理確定估損金額,并隨理賠進展及時調整,超過本級權限案件及時提交上級公司處理。
(四)責任認定
責任認定是理賠人員根據(jù)查勘記錄、事故證明及有關材料,遵照保單中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條款的規(guī)定,分析災害事故的主客觀原因,認定是否屬于保險責任的過程。
(五)損失核定
損失核定就是在保險責任認定后,根據(jù)查勘記錄詳細審核被保險人提供的損失清單和費用清單,審核受損財產(chǎn)是否屬于保險財產(chǎn),施救費用支出是否“必要”、“合理”等,以確定保險賠償范圍的過程。
(六)賠款計算
賠款計算是指保險人在受損標的損失金額核定完成后,根據(jù)條款賠償處理的有關規(guī)定,計算賠款金額的工作過程。
(七)撰寫理賠報告
該報告要反映從承保到出險查勘、定責定損及賠款計算的全過程。
(八)核賠
核賠人員須按照保險條款及公司內部有關業(yè)務規(guī)章制度,對現(xiàn)場查勘、責任認定、損失核定、賠款計算等環(huán)節(jié)以及賠案單證進行審核,并出具核賠意見。
(九)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