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平等觀
我既支持平等,也支持不平等。但總的來說,更傾向於後者。 首先,平等分為很多側(cè)面。有經(jīng)濟上的平等,也有階層、性別、出身、人格上的平等。 其中,人格方面的平等屬於主觀的判斷,即你在認識上將他人視為與你一樣的人,還是優(yōu)於或者劣於你的人。而其他方面的平等,如經(jīng)濟、地位的平等,屬於客觀的平等。當人們談?wù)撈降鹊臅r候,人們主要談?wù)摰氖侵饔^上的平等。而客觀上的平等不過是作為主觀上的平等的判斷指標罷了。比如拜金主義者會認為有錢人更優(yōu)等?!赣绣X」這種客觀指標是從屬於「拜金主義」這種主觀意識。 由此可知,當人們討論平等問題時,討論的是自己是如何主觀上評判他人的?;蛘哒f,採用何種標準來評判他人。這樣看來,絕大部分人都在某些基準上支持平等,又在某些基準上支持不平等。比如支持性別平等的人不一定支持階層平等,支持法律平等的人也不一定認為殺人犯與自己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佛教認為在因果報應(yīng)面前人人平等,基督教認為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法國大革命也只不過是從身份和契約的基準上看待平等而已。 那麼我的平等觀是怎樣的呢?我認為反智主義者是劣等的。崇尚智慧的人是優(yōu)等的。也就是說,我主張以智慧(按照我的定義,智商、道德、理性都是「智慧」的下位概念。)為基準劃分人的優(yōu)劣。除此以外不應(yīng)當以階層、經(jīng)濟等外在指標來劃分優(yōu)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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