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漢》——腦子是個好東西,可惜我沒有
愛一個人會讓你感覺更有力量。愛不是拖累抑或負擔,愛是治愈。如果愛讓你感覺到負擔,極有可能是你自己目前狀態(tài)不對,抑或這段關(guān)系本來就不健康。
《十二怒漢》是法院學子必看的一部電影。沒查過相關(guān)資料,有些好奇為什么要設(shè)立陪審團呢,陪審團成員都不是法警相關(guān)專業(yè)的人,由他們來決定一個人最終是否處以何種刑罰是否是恰當?shù)摹?/p>
不過電影是真的好看。長鏡頭對臺詞及演員功底都有很高的要求,毫無疑問,這部電影做到了。其實我個人在觀影時最感興趣的是對原本看似確鑿的案件一點點提出疑問的過程,隨著影片的推進,有種跟著一起抽絲剝繭的愉悅感。
十二名陪審成員需要全部意見一致來決定一名18歲青年的生死。有兩名證人指認這位18歲的青年是弒父兇手,我們都會不加思考的接受證人的證詞,認為他們說的全是真實可信的,但這個相信背后隱含的是聽者已經(jīng)把被告所說的話認定為不可信的,他只需要找個人證明被告不可信即可。因此,基于對被告的保護,“疑罪從無”的設(shè)定是十分合理的。
影片中建筑師對于證人的證詞反駁那句話說的極好。既然你如此相信那位老人的證詞,為什么就不能相信那名青少年的話。這句話點破了陪審成員先入為主認為青年就是兇犯的想法,但是陪審成員的任務(wù)就是找到不合理的地方并提出質(zhì)疑。可以說,影片開始,除了建筑師,其它11名陪審員都沒意識到自己的任務(wù)是什么。
觀影過程中,個人感觸最深的就是思考與質(zhì)疑的重要性。上段提到的先入為主的觀念自己也有很多。對于他人的話不加思考的接受真的顯得整個人很愚蠢啊。
影片開頭便是庭審結(jié)束,坐在被告席上的那名被懷疑弒父的18歲青少年的臉一掃而過,接著就是陪審員進入房間內(nèi)討論并判斷這名青少年是否有罪。觀影時我還納悶,對于案件難道都不做一下簡單的介紹么,一臉懵逼的繼續(xù)看,隨即我突然意識到案件必然會在陪審員的討論中逐漸還原(ps:這不廢話么)。不得不說,剛進入房間內(nèi)的前五分鐘是我看的最憋屈的一段。我在內(nèi)心吶喊,你們是要決定一個人的生死的人啊,怎么可以這么無所謂,這么不當一回事呢?雖然導演意在通過這混亂的五分鐘初步展示了12名陪審員性格特征,也暗示了接下來的討論中他們將扮演的角色,但我就是覺得憋屈啊,遲遲不進入正題,對待人命跟玩似的。當然,我前面的情緒積壓的越濃烈,后面故事情節(jié)的呈現(xiàn)才能讓我更投入,這就是影片中基本都會用到的彈簧筋理論。當然,電影技巧并不是我的關(guān)注點。個人更感興趣的是對一個原本看似確鑿無疑的案件提出疑問,進行推理及驗證這個部分。
首先是建筑師提出疑問一,那把據(jù)說只有兇犯才有的彈簧刀其實很容易購買到。在這里,我猜想導演意圖諷刺在調(diào)查取證的過程中辦案機關(guān)貌似也并不是很用心啊。所以這把刀一定是被告當晚購買的那把嗎?
疑問二:事發(fā)地在城軌附近,案發(fā)時有城軌經(jīng)過,這么大的噪聲那名老人是否能那么清楚的聽到那聲“I am gonna kill you”?假使能聽到,他是否真能分辨那句話一定是被告所說?假使真能分辨,說了那句話是否一定意味著要殺害某人?如果假設(shè)這些都是真的,那也就意味著被告屬于激情殺人,而激情殺人的人會在殺人后馬上把刀上的指紋擦掉嗎?然后跑出去冷靜三小時再回來取兇器。這行為不符合正常的邏輯。
疑問三:一位跛腳的老人能否在15秒內(nèi)走出臥室和長廊,他所說的看見被告跑下樓梯,是看見臉了嗎?還是一個背影?看,證人的證詞也是先入為主的,默認了當晚出現(xiàn)的人一定是那名青少年。
疑問四:一個善于用刀的被告會在激情殺人時使用錯誤的用刀手法而不是常用的手法么?
疑問五:一個深夜躺在床上睡不著覺的近視的女人會在60米開外看清楚殺人兇手的真實面貌么?如果這名女性證人直接指認是那名青少年,起碼說明這名女性也犯了先入為主的錯誤,默認當晚出現(xiàn)在房間內(nèi)的一定是男孩本人。看,我們不可避免的都會在有限的客觀事實的情況下做出自己的主觀臆斷,所以建筑師的質(zhì)疑、推理和求證精神真的真的很可啊。
只能說,腦子是個好東西,可惜我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