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八)軍爭第七
一
必爭之地,其實只有兩種。一種,我方必爭而敵方可棄。另一種,我方必爭而敵方不可棄。
我方必爭,說明對我方有利。為什么有的地方卻是敵方可棄的呢?這些地方,通常就是邊防要塞。就地理位置來說,它是敵我雙方的分界點,也是我方進攻的第一個目標。我方必須攻擊,是因為它是深入到敵方的必經(jīng)之地。敵方可以放棄,是因為敵方仍然有后續(xù)的防線。
我方必爭,則敵方必守。敵方知我方必爭,就可以事先做好防御準備。我方進攻時遇到的阻礙越多,傷亡越大。并且,我方付出了巨大代價,卻只得到了敵方可以放棄的地方,這顯然是不劃算的。
敵方知我方必爭,而我方攻擊一時受阻,不能占領(lǐng)這個地方。同時,敵方的防御力量也在戰(zhàn)斗中消耗,很可能下一次就無法抵擋我方的攻擊了。
這時候,敵方其實有兩種選擇。第一,當然就是放棄防守,這是敵方既定的計劃。第二,我方必爭,敵方又處于防守的有利作戰(zhàn)環(huán)境,所以也可以從其他地方調(diào)動增援力量增強防御。
一旦敵方調(diào)動增援,敵方的“可棄”之地就變成“不可棄”了。這一個地方就變成了敵我雙方都“必爭”之地了。
二
必爭之地是一條鎖鏈,也是一個樊籠,將敵我雙方限定在這一個作戰(zhàn)環(huán)境之中。
敵方事先做好了防御準備,這對我方進攻顯然是不利的。
對我方不利的事,不應(yīng)該去做,也就不應(yīng)該進攻。但是,這里又是必爭之地,必須進攻。
既然進攻是不可避免的行為,我們能做的,就是將“不利”向著“有利”轉(zhuǎn)變。
從“不利”到“有利”的轉(zhuǎn)化,總是需要一個長短不等的時間過程。對我方來說,首先表現(xiàn)為后勤供應(yīng)的持續(xù)力。如果我方完全耗得起,大可以只圍不攻,則敵方的防御準備無用武之地,也就談不上“有利”“不利”了。
不過,在通常情況下,我們也是耗不起的,所以進攻總是需要事先設(shè)定一個期限。那么,留給我們的時間,就是必須在這個期限之內(nèi),完成從“不利”到“有利”的轉(zhuǎn)變。這個限定的期限本身,也是對我方的不利條件之一。
同樣的,敵方的防守,也有一個從“有利”向“不利”轉(zhuǎn)化的時間期限。當然,這個轉(zhuǎn)化是敵方不希望它發(fā)生的,也會盡力地延緩這個轉(zhuǎn)化的過程。
我們不僅要做好對我方“有利”的事,也必須同時做好令敵方“不利”的事。
哪些事情是對敵方不利的呢?我們不妨換位思考,如果敵強我弱,敵方進攻,我方防守,要怎么做呢?
三
防御總是憑借三個方面。一,地勢。二,器具。三,人員。
地勢,敵方不動為敵方“有利”,則調(diào)動敵方為我方“有利”。
器具,敵方可用為敵方“有利”,敵方不可用為我方“有利”。
人員,敵方越多為敵方“有利”,敵方越少為我方“有利”。
由此,我方策略也分為兩種。一,令敵方不得不調(diào)動,離開防守之地。二,如果敵方不動,打消耗戰(zhàn)。
調(diào)動敵方之法,“利”“害”兩字。
消耗之法,侵擾誘攻。
以“爭”為餌,令敵方“必爭”?!盃帯北赜兴袆?,動則有隙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