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文學的意義
2023-01-07 01:49 作者:MinerPA香蕉菌 | 我要投稿
首先須解意義二字。芭某一貫主張,意義之于群體與意義之于個體存在內(nèi)含義上的不同。對于共同體而言,趨利性是必然繞不開的命題。無論從何種角度論述,一切話語淹沒在宏大敘事下,都將為群體的繼續(xù)存在與發(fā)展開路。例如歷朝歷代修史,歸根結底都是為了統(tǒng)治的合法性而服務。然而意義對于個體來說則不同,趨利性不足以對它的內(nèi)含義進行概括。如司馬遷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在人們持續(xù)選擇生的同時,必然有高于利益層面的意義產(chǎn)出,否則“生”是維持不了的。 從這個角度而言,我更愿意討論文學對于每個人的意義,而非某一個群體的意義。在我看來,文學、美術與音樂等皆為人類精神的瑰寶,是人類“高貴”的體現(xiàn)。這其中,文學由于需要語言及修辭的參與,是最能準確體現(xiàn)人性的一種載體。因而我說,文學的意義在于它能喚醒人性中最美好的良知,超越時間與空間。例如,在浪花洶涌中或許可以想到《觀滄?!?,進而想到《臨江仙》“是非成敗轉頭空”的感慨。我認為這是文學最寶貴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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