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法國哲學】薩特與存在主義:存在先于本質(zhì)/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他人即

1.存在主義在哲哲學史的定位
笛卡爾“我思故我在”我認為世界是如何存在的,關注到人的意識【身心二分】→康德“人的認識模型”通過概念系統(tǒng)去認識世界→胡塞爾·現(xiàn)象學轉向:世界在意識之中呈現(xiàn)自身?→海德格爾·走出意識的內(nèi)在性的可能,沒有絕對的身心二分(這個世界是向我呈現(xiàn)我本身,而非在這個世界在我的意識中轉向為抽象的認知)
2.薩特對胡塞爾和海德格爾的繼承與批判
存在的可能性——當我們談到樹的時候,我們在談什么?
我們理應離開那種固定化的思維,而放到這個特定的可以行動的,物質(zhì)性的環(huán)境的一個語境中去考察任何一個事物.
它是一個任意的,可選擇的,有多樣可能的一個存在。
3.薩特的存在主義
"存在先于本質(zhì)”,認為人的生活是嘗試出來的,依靠行動的嘗試——強調(diào)人的自由意志。
存在的兩種概念:
1.be,具有肯定性的存在
2.existence,否定性的存在
物質(zhì)的變化則破壞了原有的狀態(tài),一個行動著的人一定是個否定性的存在,先否定當下才能成為存在——鼓勵人的實踐。
只有強調(diào)了“存在先與本質(zhì)”,我們才能把人真正同物區(qū)分開。
本質(zhì)主義認為:人的本質(zhì)先于經(jīng)驗(experience)存在,而存在主義則認為人所經(jīng)歷的存在是人的本質(zhì)得以形成的原因,人的本質(zhì)是在特定的歷史境遇中形成的?!?/p>
——存在與虛無,虛無:恰恰是你行動的可能性,因為已經(jīng)沒有一種絕對真理來限制你,說你必然要過一種什么樣的人生,因為這個時候你才有了選擇的可能性?!x擇基于行動和實踐,必須要成為一個自行否定的存在,先要否定你的之前的狀態(tài),你才能夠不斷的行動和實踐。
人成為了無規(guī)定的存在,所以才享有了絕對性的自由。
4.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
人們得直面自己的生存困境,直面絕對自由
人不是剪刀,生來就有目的——人與剪刀不同——剪刀“本質(zhì)先于存在”——人“存在先于本質(zhì)”
人可以在自我選擇中活出自我,而這種絕對自由帶給人們的很有可能是一種恐懼。
當上帝已死,人擁有一種絕對的擁有選擇自由的時候,其實你面對的是諸多的恐懼,因為你要承擔所有你所選擇的后果。
自由和責任一定是相伴而生的。
“他人即地獄”,當我們都成為主體的時候,他人作為 主體行動的時候,我們就成了客體。
【凝視的例子:他人凝視你,感到不適——因為意識到成為凝視的客體】
當兩個充分自由的主體相遇的時候,彼此都感覺到自己被“客體化、對象化、工具化”
——當上帝已死或結構已死的時候,你所面臨的問題。
5.結構主義VS存在主義
薩特:我們是絕對的行動主體,我們有絕對的自由意志,甚至于我們所需要思考的問題,不是結構,而是面對絕對自由所帶來的負擔。
思考:兩者直接能否找到一種平衡?人和歷史 的辯證關系。
結構主義:提醒我們反思存在主義的天真的傾向——你認為你在行動是你自己的選擇。這真的是你自己的選擇么?還是被意識形態(tài)征兆所做出的選擇?
——一種結構與存在的張力
而存在主義提醒我們,當我們悲觀到極點,認為一切都無能為力的時候,是否可以在一定范圍內(nèi)行動。
——所以當我們在呼喚結構無力的時候,是否能夠在有限的范圍內(nèi)去行動吶?做一個有限范圍內(nèi)的存在主義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