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格萊美】格萊美的標準是什么 2018.01.30

首先寫在前面:
希望大家能夠看淡獎項
對于音樂人而言 銷量、人氣、排名都會過去
再現(xiàn)象級的巨星也有過氣的一天
而真正好的音樂 經(jīng)得起時間的檢驗

不管有多少爭議
不管大家同意與否
2018年格萊美已經(jīng)落下帷幕
我了解大家或許還在為《Melodrama》或《Damn》沒得年專耿耿于懷
覺得格萊美越發(fā)野雞
再聯(lián)想到2017年《25》擊敗《Lemonade》拿下年專
2016年《1989》也打敗同年的有力競爭者
……
似乎格萊美并不是我們想得那樣公正客觀?
作為歐美音樂業(yè)界目前最權(quán)威的獎項,那些綜評好的,呼聲高的,關(guān)心社會議題的專輯,似乎總是不受格萊美青睞?
為什么?
我希望大家能夠靜下心來,放下懷疑,先了解格萊美是什么。
如果我們單純地把格萊美看作是“銷量獎”,那Billboard Music Awards比它客觀得多也可預計得多,火星哥也不會是今年的年專得獎者。如果我們單純地把格萊美又看作是“質(zhì)量獎”,那根據(jù)Metacritic顯示的樂評綜評分數(shù),《Lemonade》和《Damn》無疑是在提名的專輯中占據(jù)絕對優(yōu)勢的。而最終的結(jié)果都證明,格萊美絕不是唯銷量,或唯質(zhì)量論的。

長話短說,簡單給大家介紹一下格萊美。
(引自wiki+百度百科)
格萊美誕生于1957年,源于美國洛杉磯一批音樂人和唱片公司管理人員的倡議。旨在鼓勵有才華的音樂家、歌手及幕后音樂制作人員。
格萊美的評審團由眾多資深音樂人組成,會員超過萬人。歌唱家、演奏家、詞作者、作曲家、指揮、攝影、解說詞作者以及音樂錄像片制作人等15類專業(yè)人員均可申請擔任評委,但只有那些至少已有6件作品出版發(fā)行的人才有資格擔任此職。沒有真才實學和對音樂事業(yè)缺乏執(zhí)著追求的人是進不了評委會的。
格萊美音樂獎的評選有一套十分嚴格的制度和程序。被推薦的作品必需選自當年。作品推薦上來后,首先要經(jīng)過來自音樂界各領域的150多名專家篩選和資格確認,而后進行分類。除需由特別提名委員會投票的作品外,初選合格的作品要全部送交評委進行第一輪投票。但每個評委只能從其中挑選自己專精的9項進行投票,當然他們還要投票選出當年的年度制作(Record of the Year)、年度專輯(Album of the Year)、年度歌曲(Song of the Year)和年度新人4個獎項。初評后的名單再交評委進行第二輪投票,每個評委的投票權(quán)除4個基本獎外,只能選擇8個獎項進行投票。這些嚴格的措施有效地保證了評選的公正性。

所以,至少,在資歷上,就我個人而言,我覺得格萊美是完全有資格代表業(yè)界普遍認可,評出合適的獎項的。
但為什么大家會這么詬病格萊美呢?
標準。
許多朋友或許都很好奇,格萊美什么鬼標準?
為什么2017年冠了16周,年榜亞軍的西語歌會在年度歌曲的獎項上,敗給火星哥只冠了1周年榜卡3的《That's What I Like》?
為什么火星哥的《24K Magic》綜合評分遠不及《Damn》和《Melodrama》,銷量也沒有《Damn》高,還拿下年度專輯?
……
先把這些疑問放在一邊。
我們首先要肯定,火星哥是真的很有才的一個藝人。
商業(yè)非常成功,樂評也不差。
早在2012年,如果不是全面對撞Adele的經(jīng)典bug專輯《21》,他和《Born This Way》時期的Lady Gaga大概會平分獎項。
而且在今年之前,他就已經(jīng)有格萊美通類的肯定以及多首全球熱單。
而《24K Magic》作為一張流行R&B專輯,顯然是非常出色的。之前也是得獎熱門。

然而,Album of the Year只有一個。
需要在不同類別,不同風格的專輯里選的。
有流行類的《Melodrama》,有Rap類的《Damn》和其他顯然不是得獎熱門的專輯。
所以怎么選?
誰在這一年里最能夠代表當下歐美流行音樂文化(或者美國文化)的,就給誰。
《Damn》很棒,喇嘛關(guān)注的是社會問題,揭露了深層次的內(nèi)容,這非常非常非常難得,然而格萊美不會把最大的通類給他,因為它不太適用于代表整個歐美的流行音樂文化。在音樂類型上,我知道這樣說有些不合適,但確實,歐美音樂還是白人主導的。雖然在不斷地吸收黑人音樂元素,但主流大眾所最能夠接受的,還是白人音樂。比如流行、搖滾、鄉(xiāng)村、舞曲這些類別,而爵士樂、靈魂樂、嘻哈、rap這些源自黑人音樂的音樂類別,坦白講,對于美國可能還好,對于歐洲而言并不是如白人音樂一般受到廣泛喜愛。除了音樂類型以外,格萊美一般情況下也會選擇能夠代表現(xiàn)階段的主流價值觀的專輯,前衛(wèi)的專輯往往吃虧。同理適用碧昂斯的《Lemonade》、Janet Jackson的《Rhythm Nation 1814》、Madonna的《Like a Prayer》、以及其他各種高分專輯。
《Melodrama》也超贊,Lorde的作品的完成度非常棒,在流行音樂里屈指可數(shù)。然而它欠缺影響力,商業(yè)上不如《Damn》和《24K Magic》。
所以為什么說Taylor Swift、Adele這些本身就實力很強的歌手,還能擊敗更強甚至超強的對手,拿下甚至通殺格萊美?
到底說,還是因為,他們能夠代表大眾流行文化。
Taylor Swift真的是因為銷量優(yōu)勢才拿下年專?她的歌真的就只是“分手故事”而已???

我們可以在《Fearless》、《1989》里聽到的,除了她的情感故事以外,最重要的是,還有Taylor根植于美國文化的,對獨立、平等與自由的追求。比如Taylor的女權(quán)精神。她并不直接通過歌詞寫出來,而是通過她對情感的態(tài)度體現(xiàn)出來,引發(fā)了同年齡甚至超年齡段女生的共鳴,潛移默化地給她們打氣、鼓勵,甚至改變她們的愛情觀念。女孩子也可以很自由很自強很獨立,很主動地去挑選/放棄男孩子,而不是被動地等著被約會被分手。
這不就是美國精神嗎?這不就是美國需要輸出的價值觀嗎?
而她的音樂,根植于美國傳統(tǒng)鄉(xiāng)村音樂,融入流行元素。說白了,就是美國文化的一個代表。
至于唱功,已經(jīng)不那么重要了。這個時代除了《歌手》和《美偶》和《xx之聲》,真不需要再強求誰要唱多好了。能表達出歌曲的感情、打得動人,夠了。
Adele的《21》和《25》真的只有分手情歌嗎?真的只是成人抒情嗎?

Adele區(qū)別于90年代一眾成人抒情大神們的,不僅僅是體重和雞腿消耗量。:)
最重要的是她根植于英國古典音樂的素養(yǎng)。學院派最愛的就是她的這一點。從她的第一張專輯《19》開始,她的音樂素養(yǎng)就明顯體現(xiàn)出來了?!?9》的《Crazy for You》和《Cold Shoulders》這兩首歌我覺得大家可以多關(guān)注一下,這才是專輯里的點睛之筆,而不是翻唱大熱的《Make You Feel My Love》。而《21》里的《Rolling in the Deep》、《Rumor Has It》已經(jīng)足以表現(xiàn)Adele的創(chuàng)作實力和天分了,再加上感染力超強的《Someone Like You》,坦白講,這張專輯滾石如果給五星,我毫不意外。而《25》,坦白說,聽到現(xiàn)在為止,確實不如《21》。但也不遜色太多?!禬ater Under the Bridge》和《Send My Love》依然十分出彩。
Adele成功的,不是所謂“商業(yè)”與否。
而是她在這個時代,能夠當一個逆流。這并不容易。不是誰都有勇氣做逆流。
而且她并不是回到過去的成人抒情。而是在創(chuàng)造一種屬于自己能駕馭的流行。
她有她原創(chuàng)的東西。
這一點,Sam Smith也在做。
近年來,當大家很開心地在欣賞各種DJ的混音作品,各種偏向快餐音樂的作品時,突然聽到Adele、Sam Smith的作品,是極為有沖擊性的。就像當年第一次聽到《Beat It》、《Purple R》、《Girls Just Wanna Have Fun》、《Like a Virgin》、《Vision of Love》時,聽眾的驚訝。
一聽到她的聲音,就知道她是誰。一聽就會覺得被觸動動,就會覺得有代入感。
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我們不否認,Sinead O'Connor(原諒我打不出來e上面那一撇)在格萊美頒獎前曾經(jīng)說過:“格萊美太商業(yè)了”;Mariah Carey也曾笑談格萊美:“你覺得我會看格萊美嗎?也太容易預測了吧?!本瓦BAdele也在拿到年專時在領獎臺上問:“像《Lemonade》這樣的專輯,還要做到什么樣,才能拿到年專?”
但我們需要明白
格萊美不是商業(yè)獎,也不是樂評質(zhì)量獎。
它評出來的獎,一般不會是年內(nèi)最暢銷的,也不會是最高質(zhì)量的。
它選出的,一定是能夠代表當下歐美流行音樂整體水平,帶有歐美普世文化價值的東西。
我相信所有音樂人都希望得到作品的肯定,
也一定會得到應有的肯定。
只是,這個肯定,不一定要由格萊美來給。
我覺得大眾也沒有必要苛求格萊美要給哪一張專輯以什么樣的獎勵,畢竟格萊美不是某一兩個人的決定,是代表業(yè)界普遍認可的集體意見的成果。
是金子總會發(fā)光的。
這樣的例子還少嗎?
獎項有則好,沒有也不必擔心。
時間會證明哪張專輯更好。
相信我們喜愛的藝人們,也是這么覺得的。
也相信他們可以越來越棒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