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君】做手術前為什么一定要家屬簽字?
北京朝陽醫(yī)院普外科主治醫(yī)師曾維根2019年10月14日在個人公眾號“普外科曾醫(yī)生”上刊文指出,其實,手術前的簽字,并不是為了推卸責任,也不是后果自負,這些簽字單并不是免責協(xié)議,如果醫(yī)生在診療過程中有失誤,有過錯,都需要承擔相關的責任。
手術前一般至少需要簽四張文書:
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患者和家屬都需要簽字,就是患者授權給自己的朋友或者親人,如果手術當中出現了突發(fā)情況,沒有預料到的情況,臨時需要作出決定,那么被授權人有權利替患者做決定。
如果是全身麻醉的手術,一定要簽授權委托書,因為患者已經被全身麻醉了,沒有任何知覺,對手術中發(fā)生的一切,一無所知。如果手術中出現突發(fā)情況,出現了沒有意料到的情況,需要臨時更改手術方案,不可能把患者叫醒,再去詢問患者的意見、所以,需要事前委托給別人,一個患者值得托付的人,例如患者的愛人,父母,子女。
2. 手術同意書
進行任何的有創(chuàng)操作或者大型檢查,需要征得患者的同意,如果患者簽字了,表示患者接受手術,了解為什么要做手術,做什么手術,手術怎么做,并且知道手術中或者手術后可能出現的風險及意外,愿意承擔相關的風險。
3. 輸血同意書
做手術就有可能會出血,如果術中出血較多,或者術前就有貧血,手術中或者手術后就可能需要輸血。輸血有一定的危險,有可能出現過敏,皮疹,發(fā)熱等副作用,還可能出現一些少見的并發(fā)癥,例如排斥反應,傳播一些傳染病。簽署輸血同意書,表示你理解輸血的風險,愿意接受輸血治療。
4. 自費同意書
有一些手術耗材,例如骨科使用的人工關節(jié),普外科使用的腸道吻合器,血管科使用的人工血管,還有一些貴重的藥物和大型檢查,有可能是醫(yī)保不報銷或者部分報銷的,也需要征得患者的同意,簽字后才可以使用。
簽字只是起到一個告知的作用,取得患者和家屬的同意,這樣醫(yī)生才能展開操作和治療,并不是后果自負,大家不要搞錯了!
有人會問:如果家屬不在身邊,就不能做手術了嗎,難道醫(yī)院會見死不救嗎?
當然不是這樣。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六條的規(guī)定: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y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準,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yī)療措施。
所以,如果需要緊急搶救,需要急診手術,醫(yī)生會上報到醫(yī)務處和院領導,院領導批準簽字后,醫(yī)生就可以立即開展搶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