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探微》之辯證思路篇(9)

第二十課
命局規(guī)律性組合(五)
五、干支六親組合
1、古人是從四個角度來認(rèn)六親的:
(1)從十神角度及十神喜忌上。
(2)從官位角度。
(3)以用神論之。
(4)以自然之理。
所謂以十神論六親,即男以官殺代表兒女,以財星代表妻子父親等:這里有個喜忌問題。比如以印為母,身弱時以印為用,傷印有可能同時傷母,這自不用說,但知身旺時,要是傷了印星的喜用,就等于傷了印是本身,印星就會有災(zāi)。財星也是這樣,身旺用財時是才為妻為父,但身弱財旺時,如比劫傷了財星,就不會是傷了妻子或父親,只有有傷了財星的喜用,才會是傷及財星。
從宮位角度而言,年柱為祖上父母,月柱為兄弟姐妹,日主為自己,日支為配偶宮,時宮為子女。
以用神論,財為妻,不論偏正,印為母,不分偏正,但如果財星印星不是用神,那就不能這樣論定。
以自然之理,一個人幼小時受父母約束,成人后則又
多受子女約束,因此以財星為父,以官殺為子女,這就符
合自然之理,其他也是這樣。
2、看六親總原則
用神配六親,參考宮位,參考喜忌,以切身利益為準(zhǔn)。以妻宮為例,如妻宮坐財,分身旺身弱,身旺時對妻宮不利,因此容易克妻,但能耗日主旺身,對日主還是有點利,身弱時,坐財則不利,一是耗身,二是用神印星。如日主坐官,身旺時對日主有益,身弱時就對日主不利。如日主坐傷官,身旺有利,但傷官克官,喜用交戰(zhàn)也不利。如日
支坐羊刃,身弱則喜,但不管怎么喜,畢竟是比劫,夫妻
關(guān)系要搞很好也難。日支宮如此,其他宮位也如此,最終
歸結(jié)到對日主有益無益為準(zhǔn)則來論六親。
第二十一課
命局規(guī)律性組合(六)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刑沖合害。
2、天干緊貼。
3、隨天干之地支,隨地支合沖之天干。
①在天干而合大于生克,這是我們必需要注意的,其次是緊貼之關(guān)系。
②在地支而有生合,有克合,生合不化時論生,克合不化時就論克。命局有三合,逢歲運(yùn)六合合走其中一個字,就是六合破三合。一般來說,只有在相同條件下,才是三會>三合>半三合>六合,但臨太歲時就不一樣了,因為臨太歲的支力量大,它有主動生合權(quán),既能合走原命局之支,也能沖破原命局的合會局,合破沖,沖破合,完全決定于年支旺衰的力量;三合局沖用神時最易破局,其次是沖長生之支時比較容易破局。原命局有三合局是一種平衡,一且歲運(yùn)打破三合局而破壞了原有的平衡,往往容易出事,因此要留意這一點。
③三刑的本意是刑傷,作為一種信息之象是存在的,但一見三刑必有災(zāi),災(zāi)難大小看旺衰來定。
④六害不僅是一種生克關(guān)系,也是一種特殊聯(lián)系。
⑤隨天干合之地支,也是一種特殊聯(lián)系。如甲寅,己丑,因天干甲己合而地支寅丑發(fā)生生克關(guān)系,就如兩家男人合作,兩家男人的妻子也因此會發(fā)生來往一樣。天干只有合才能把原本沒有必然聯(lián)系的兩個坐支的關(guān)系聯(lián)系起來。
第二十二課
命局規(guī)律性組合(七)
七、阻隔與流通組合
1、阻隔:影響兩五行之間直接相生相克或合沖之五行,便是阻隔。
2、阻隔的作用:因有阻隔,使某干或支不能用全部力量生克另一千支。
3、流通:兩個緊貼之五行或相合之干支,而中間沒有阻隔,可直接相生相合,或中間雖有一干支,但與相生兩干支為同一五行,乃為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