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靈Java架構(gòu)6期
包的定義與使用
(1)包的引入
為了便于對硬盤上的文件進行管理,通常都會將文件分目錄進行存放。同理,在程序開發(fā)中,也需要將編寫的類在項目中分目錄存放,以便于文件管理。為此,Java引入了包(package)機制,程序可以通過聲明包的方式對Java類定義目錄。
(2)包的定義
Java中的包是專門用來存放類的,通常功能相同的類存放在相同的包中。
在聲明包時,使用package語句,并只能位于Java源文件的第一行。
在實際程序開發(fā)過程中,定義的類都是含有包名的,如果沒有顯式地聲明package語句,創(chuàng)建的類則處于默認包下,在實際開發(fā)中,這種情況是不應(yīng)該出現(xiàn)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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