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小辭典》6.49 劉禹錫
【本文轉載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僅供學習參考】
49、劉禹錫(772—842)
? 唐代著名的唯物主義哲學家、文學家。字夢得。中山無極[i]人。貞元進士,授監(jiān)察御史。和柳宗元等參加王叔文、王伾領導的革新運動,失敗后,貶為朗州司馬,后以裴度力薦,遷太子賓客。官終檢校禮部尚書。在哲學上作《天倫》,發(fā)展了從荀子到柳宗元關于天人關系的唯物主義思想,認為“五行之氣”是整個世界的物質(zhì)基礎。氣重者為地,輕者為天。提出“天與人交相勝”、“還相用”的學說。認為“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動物之尤者也”,天與人“皆有能有不能”,“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強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疤熘苷撸f物也;人之所能者,治萬物也”。天勝人,“非務勝乎人”,是無意識的;人勝天,“誠務勝乎天”,卻是有目的有意識的自覺活動,駁斥了當時的“因果報應”論與“天人感應”說。還提出任何事物都不能“逃乎數(shù)而越乎勢”的論點,認為事物都具有其客觀的質(zhì)的規(guī)定性[ii]和發(fā)展的必然性[iii],這是不能隨意改變的。對于“數(shù)”、“勢”不認識? ? ? ??“理昧”,就會相信天命鬼神,“理明”,就不會相信天命而相信人為。除指出有神論的認識論根源外,他還指出其社會根源:“法大行”,“人道明”,公是公非,禍福自取,命運由自己決定,不會相信天命;相反,“法大弛”,“人道昧”,是非顛倒,人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就會相信天命。劉禹錫雖然在理論上批判了佛教的空無思想,但總的說來還是喜好佛教,認為佛教有益于教化,對傳統(tǒng)儒家的倫理道德思想是一種補充。
? 著有《劉賓客集》,其中《天論》是他的主要哲學著作。
注:
[i] 今屬河北。
[ii] “數(shù)”。
[iii] “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