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覺思維
直覺思維(Intuitive Thinking)
什么是直覺思維
直覺思維是指不受某種固定的邏輯規(guī)則約束而直接領悟事物本質的一種思維形式。直覺思維具有迅捷性、直接性、本能意識等特征。直覺作為一種心理現象貫穿于日常生活之中,也貫穿于科學研究之中。
對直覺的理解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的直覺是指包括直接的認知、情感和意志活動在內的一種心理現象,也就是說,它不僅是一個認知過程、認知方式,還是一種情感和意志的活動。而狹義上的直覺是指人類的一種基本的思維方式,當把直覺作為一種認知過程和思維方式時,便稱之為直覺思維。狹義上的直覺或直覺思維,就是人腦對于突然出現在面前的事物、新現象、新問題及其關系的一種迅速識別、敏銳而深入洞察,直接的本質理解和綜合的整體判斷。簡言之,直覺就是直接的覺察。
直覺是人們在生活中經常應用的一種思維方式。小孩親近或疏遠一個人憑的是直覺;男女“一見鐘情”憑的是各自的直覺;軍事將領在緊急情況下,下達命令首先憑直覺;足球運動員臨門一腳,更是毫無思考余地,只能憑直覺。
科學發(fā)現和科技發(fā)明是人類最客觀、最嚴謹的活動之一。諾貝爾獎獲得者、著名物理學家玻恩說:“實驗物理的全部偉大發(fā)現,都是來源于一些人的‘直覺’ ?!?/p>
直覺是一種非邏輯思維形式。對其所得出的結論,沒有明確的思考步驟,主體對其思維過程沒有清晰的意識。美國化學家普拉特和貝克曾對許多化學家進行填表調查,在收回的232張調查表中,有33%的人說在解決重大問題時有直覺出現。有50%的人說偶爾有直覺出現。只有17%的人說沒有這種現象。
直覺思維的特征
第一是直接性。倘若我們用最簡潔的語言來表述直覺思維的最基本特征,那就是思維過程與結果的直接性。直覺思維是一種直接領悟事物的本質或規(guī)律,而不受固定邏輯規(guī)則所束縛的思維方式。它不依賴于嚴格的證明過程,是以對問題全局的總體把握為前提。以直接的、跨越的方式直接獲取問題答案的思維過程。正因為如此,許多哲學家和科學家在談到直覺時,常把它與“直接的知識”放在一起討論。
第二是突發(fā)性。直覺思維的過程極短,稍縱即逝,其所獲得的結果是突如其來和出乎意料的。人們對某一問題苦思冥想,卻不得其解,反而往往在不經意間突然頓悟問題的答案,或瞬間閃現具有創(chuàng)造性的設想。如著名的“萬有引力定律”就是牛頓在蘋果園休息時,觀察到蘋果掉落的現象而突然頓悟發(fā)現的。
第三是非邏輯性。直覺思維不是按照通常的邏輯規(guī)則按部就班地進行的,它既不是演繹式的推理,也不是歸納式的概括。直覺思維主要依靠想象、猜測和洞察力等非邏輯因素,去直接把握事物的本質或規(guī)律。它不受形式邏輯規(guī)則的約束,常常是打破既有的邏輯規(guī)則,提出一些反邏輯的創(chuàng)造性思想,如愛因斯坦提出的“追光悖論”;它也可能壓縮或簡化既有的邏輯程序,省略中間繁瑣的推理過程,直接對事物的本質或規(guī)律作出判斷。
第四是或然性。非邏輯的直覺也是非必然的,它具有或然性,即有可能正確,也可能錯誤,這對于任何人來說都是如此。雖然直覺思維能力較強的科學家正確的概率較大,但也可能出錯。許多科學家都承認這一點,愛因斯坦在高度評價直覺在科學創(chuàng)造中的作用時。也沒有把它看作是萬能靈藥。他在1931年回答摯友貝索提出的問題時說:“我從直覺來回答,并不囿于實際知識,因此,大可不必相信我。”第五是整體性。在直覺思維過程中,思維主體并不著眼于細節(jié)的邏輯分析,而是對事物或現象形成一個整體的“智力圖像”,從整體上識別出事物的本質和規(guī)律。
直覺思維的生成
盡管直覺的產生極為突然,然而其生成決非偶然。直覺的生成有其極為復雜的原因與條件。
首先,一定直覺的生成必須要有相關知識的積累。這里所說的“相關知識”既包括有關的經驗知識,又包括有關的專業(yè)理論知識。“知識的積累”,是指經過人們的反復實踐和鶯復認知而積淀并存貯于大腦皮層上,生成為深層的下意識并形成相應的經驗認知模塊或有關學科專業(yè)認知模塊。所謂“認知模塊”,是指一定的認知運作程序、經驗知識或學科知識組合方式。人們常說,“三句話不離本行”,正說明一定的認知模塊在人們日常思維和相互交流中的作用。其次,直覺的生成有其內在的機制。這里所說的“內在的機制”,是指主體在問題的激發(fā)下,思維處于憤悱狀態(tài),進而對這一問題進行多方面、多層次、甚至是長時間的思索或考察;然而卻百思不得其解,于是便處于極度的困惑狀態(tài)。再者,直覺的生成須有一種特定的情境:主體或者處于特定的場景之中,或者觀察到特定的現象,或者在突發(fā)性的壓力下,或者是主體思維憤悱狀態(tài)的暫時“緩沖”,進而,使思維出現了突發(fā)性的脈動,直覺出現了,隨之,思如泉涌。
直覺的生成有其不同的境界:一是靈感,即主體在瞬間突然捕捉到解決問題的思路,然而還不夠清晰;二是頓悟,亦稱恍然大悟,即主體突然間達到了對事物本質的了解,或者對問題的關鍵的把握;三是直觀,即主體在瞬間突然對要解決的問題及其發(fā)展達到了整體性的了悟。
未全部轉載,剩余內容在此鏈接https://wiki.mbalib.com/wiki/%E7%9B%B4%E8%A7%89%E6%80%9D%E7%BB%B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