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母親高速路上被輪奸,辦案警官:那么晚出門她活該!
本周,巴基斯坦媒體曝光了一起極其惡劣的性侵案件。
一位在巴基斯坦最大城市卡拉奇某醫(yī)院工作的單親媽媽,接到位于北方信德省一位名叫Rafiq Malik地主的邀約,高薪聘請她前往自家做看護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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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想到,一到當?shù)?,她和女兒就被限制人身自由,遭遇綁架?strong>原來,一切不過是地主的謊言,他和兩個同伙的真實目的,實際上是禁錮強奸。
整整15天的時間,母女倆遭遇非人待遇,備受凌辱。最后,“玩膩了”的三個人渣,單獨放走母親,并以女兒要挾她,要求她必須從卡拉奇帶回更多的女人,以便換取女兒的自由,否則就殺人滅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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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恐中逃走的母親,立刻在當?shù)貓缶?,最終在警察的追擊下救回女兒,并逮捕了地主一人(其他兩名同伙逃跑)。
昨日,這位母親和女兒的驗傷報告結(jié)果發(fā)布,兩人都遭遇了嚴重的輪奸性侵傷,女兒的狀況更加嚴重,生命垂危。新聞一出,立刻引起巴基斯坦民眾的又一輪抗議聲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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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說是“又”?那是因為,最近三個月的時間,巴基斯坦全境曝出數(shù)起惡劣強奸案,受害者除了成年女性,其他全是手無縛雞之力的幼童,女孩男孩都未能幸免。

一起又一起的輪奸案刺激下,巴基斯坦民眾數(shù)次走上街頭游行,抗議執(zhí)法部門有法不依、不罰、不作為,甚至警察官員還公開聲討受害者,堅持受害者有罪的論調(diào)。
“她不該走夜路”
9月4日,一名名叫Marwah瑪瓦的5歲小女孩在卡拉奇家附近的街道失蹤。兩天后,孩子燒焦的尸體在垃圾堆被發(fā)現(xiàn)。尸檢結(jié)果表明,孩子生前被強奸,之后頭部被重擊后,兇手焚尸滅跡。

9月9日,當警方還在處理瑪瓦的案件,剛逮捕第一個嫌疑人后,巴基斯坦第二大城市拉合爾,又發(fā)生了另一起極其糟糕,令民眾震驚的強奸案件。
這天凌晨3點,一位帶著兩個娃,在高速公路上趕路回家的母親,因為車的油量過低,被迫停在高速路邊的安全停車點等待救援。

她打電話叫了高速交警求助,隨后和孩子們坐在車里,鎖好門窗焦急等待。結(jié)果還沒等幾分鐘,兩個三十多歲的男人突然走到車邊,不停地拍擊車門,要母親下車。
眼看驚恐的母子三人不從,兩個男人憤怒地用石頭砸開駕駛座玻璃,將母親拖到車外的荒地,搶走了她身上所有的現(xiàn)金和珠寶。接著,他們竟然在兩個孩子的面前,強奸了這位母親,之后逃之夭夭。

消息傳出后,媒體當天一早擠到拉合爾警局門口,要求高層出來給個說法。但這位名叫Umar Sheikh的最高警官的言論,徹底點燃了人們的怒火。

他當著眾多記者的面說:“那么晚,既然帶著兩個孩子,那她為什么不走人多一點的高速路呢?為什么不和男人一起出門?出發(fā)前,她不知道檢查一下油量?”甚至,他在后來的多個媒體追問里補充:“女人被強奸,不是國家的錯吧?”

受害者有罪論的觀點一出,民眾有的寫請愿要求他下臺,有的在社交媒體上轉(zhuǎn)發(fā)#motorwayincident #高速路事件的熱搜話題。巴基斯坦人權(quán)部長Shireen Mazari在自己的推上強烈譴責了警官的言論:

一周內(nèi)連續(xù)發(fā)生幼女被強奸后焚尸事件,以及高速路事件,兩起強奸新聞發(fā)酵后,成百上千的巴基斯坦民眾走上街頭,要求大家一起正視日益嚴重的性侵問題。
“停止責怪受害者”

“你說不是所有男人??那教一教你的‘哥們兒!’”;“沒人生來就是強奸犯!了解一下強奸文化是怎么開始的!今天有虐待,明天就是性侵!”

“切掉他們的強奸工具???”

“造成強奸的是什么?調(diào)情?獨行?衣著?是強奸犯!”

“不是‘Don’t get raped不要被強奸!’是不要強奸!”

聲勢浩大的游行活動持續(xù)了好多天,Umar警官迫于壓力,為自己的言行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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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聲的孩童
成年受害者,尚且還有發(fā)聲的能力。多個強奸案新聞里,許多幼童受害者,被性侵后都直接被殺死,根本沒有發(fā)聲告訴父母和親人的機會。9月的游行同時期,拉合爾南邊的城市卡蘇爾,再度曝出性侵兇殺兒童的案件。

9歲的小男孩Muhammad Faizan,祈禱完在回家的路上失蹤,第二天,一位司機在路邊的一處洞子里發(fā)現(xiàn)了孩子的尸體。警察趕來后,還發(fā)現(xiàn)了另外三具6月至9月失蹤男童的尸體。四個孩子的驗尸報告表明,他們都是被強奸后遭遇謀殺。

經(jīng)過兩周大范圍DNA檢測后,警方最終鎖定了1700受檢者里,一位名叫Sohail Shahzad的黃包車司機,他被捕后承認了罪行。

?。▋词忠暂d孩子回家的方式,拐騙后強奸勒死。)
如此惡劣的案件接連發(fā)生,難道真的沒有辦法了嗎?事實上,巴基斯坦社會兩年前已經(jīng)發(fā)生過抗議游行。
2018年,一位名叫Zainab Ansari的6歲小姑娘,在卡蘇爾被綁后遭遇性侵謀殺。綁架她的是在逃多時的連環(huán)兒童性侵謀殺通緝犯Imran Ali。


因為連環(huán)殺手的罪行實在過于惡劣,巴基斯坦一會最終通過了Zainab 警報法案,對兒童性侵犯罪者,至少處以強制性的終身監(jiān)禁措施,并要求警方必須在兒童失蹤報警兩小時內(nèi)開始行動,不得拖延。

政府還發(fā)布了一個名叫Zainab警報的兒童失蹤警報平臺,這個平臺和美國的Amber Alert安珀警報類似,專門用于警報兒童失蹤或綁架的事件。

可是,法律和科技上的進步,面對保守社會的文化時,有時候顯得沒那么有力量。
今年9月以來,多個案件導致的游行爆發(fā)后,巴基斯坦總理伊姆蘭·汗接受電視采訪表示:“我認為應該將兇手在廣場上公開處刑,強奸犯和兒童性侵犯都應該被公開吊死。不過這樣的刑罰雖然解恨,國際上一定會有輿論,我另外的建議是化學閹割,或者物理閹割?!?/strong>

然而,表態(tài)只是表態(tài),真正實施很難。強奸案偵破復雜,不僅需要不斷地戳受害者的傷口,反復確認細節(jié)和目擊者,在高度保守的社會里,讓女性站出來承認自己遭遇如此創(chuàng)傷的行為本身,也極其可能讓她被自己的社會圈層拋棄。

據(jù)巴基斯坦科技部聯(lián)邦大臣Fawad Chaudry的數(shù)據(jù),巴基斯坦一年5000起強奸案中,只有5%會走上法庭,最終給嫌疑人定罪?,F(xiàn)實生活里,更多的受害者根本都不會報警,或者已經(jīng)失去了生命。

受害者們害怕的除了身心靈的傷害,更有一個警察局長堂而皇之在媒體面前說,被強奸的女性是有罪過的,所以才被強奸的論調(diào)。

肢體上性侵,心靈上折磨,社會意義上抹殺。再多的法律,在這樣的觀念模式里,都無法給受害者們真正的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