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非滬籍上海12區(qū)讀公辦小學最新政策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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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滬籍能在上海讀公辦小學嗎?有什么要求?
讀私立幼兒園到時候可以讀公辦小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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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重點↓↓
·????? 在上海幼升小,父母一方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幼兒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證憑證》;
·????? 受疫情影響,今年對父母社?;蜢`活就業(yè)登記時間適當放寬;
·????? 居住證地址必須與實際居住地址一致;
·????? 如選擇報名公辦小學,只能報居住證地址對口的小學;如選擇報名民辦小學,都可以報(除有些民辦有房產(chǎn)、120積分要求);
·????? 有的區(qū)非滬籍外省市兒童比港澳臺、外籍兒童優(yōu)先錄取,有的區(qū)則是相反;
·????? 幼升小主要看孩子戶籍,家長一方滬籍,孩子是非滬籍,也按照非滬籍入學;
·????? 各區(qū)受理來滬人員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xù)截止日為2022年8月10日(另有規(guī)定的區(qū),按區(qū)政策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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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錄取排序后于滬籍,但是采取提前辦好居住證(最好滿120積分),有條件的購置房產(chǎn),沒條件購房的可以去非滬籍錄取相對寬松的區(qū)租房等這些方式,都可以幫助非滬籍小朋友有更大概率上到自己心儀公辦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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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浦區(qū)
優(yōu)先街道內(nèi)統(tǒng)籌安排
2022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滿足下列兩種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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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情形: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nèi)(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第二種情形: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連續(xù)3年(首次登記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道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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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疫情因素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影響,今年本市適度放寬有關入學條件,即:對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間,正常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至少滿2個月的來滬人員,在其辦理今年隨遷子女入學手續(xù)過程中,可按照視為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處理;來滬人員已在街道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2020、2021兩年靈活就業(yè)登記且未辦理退出登記手續(xù)的,在其辦理今年隨遷子女入學手續(xù)時,可按照視為已連續(xù)3年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處理。同時,鑒于本市公安部門疫情期間已提供網(wǎng)上辦理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居住證到期自動簽注業(yè)務,來滬人員及其隨遷子女可憑有效期內(nèi)的《居住登記憑證》《上海市居住證》電子證照辦理入學手續(xù);父母一方已辦出《居住登記憑證》但尚未辦出《上海市居住證》,符合繳保條件或靈活就業(yè)條件的,可先辦理子女入學信息登記或信息核對,待入學驗證或入學報到時再查驗其有關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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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將結(jié)合本區(qū)實際,統(tǒng)籌安排適齡隨遷子女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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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區(qū)完善小學教育階段學生學年注冊制度,由學校向?qū)W生家長發(fā)放“學年注冊告知書”,明確注冊對相關證件核對的要求。
符合本區(qū)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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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驗證時間:7月4日-7月10日,8:30—11:30,13:30—16:00;
第二批驗證時間:7月25日-7月26日,8:30—11:30,13:30—16:00;

對于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先在街道內(nèi)統(tǒng)籌安排,若實際報名登記數(shù)大于街道內(nèi)各學校計劃招生總數(shù)時,則在全區(qū)小學內(nèi)統(tǒng)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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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匯區(qū)
統(tǒng)籌安排進入公辦學校為主
2022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滿足下列兩種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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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情形: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nèi)(2021年7月1日起至 2022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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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情形: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連續(xù)3年(首次登記日起至2022年6月30 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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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疫情因素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影響,今年本市適度放寬有關入學條件,即:對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間,正常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至少滿2個月的來滬人員,在其辦理今年隨遷子女入學手續(xù)過程中,可按照視為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處理;來滬人員已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2020、2021 兩年靈活就業(yè)登記且未辦理退出登記手續(xù)的,在其辦理今年隨遷子女入學手續(xù)時,可按照視為已連續(xù)3年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處理。同時,鑒于本市公安部門疫情期間已提供網(wǎng)上辦理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居住證到期自動簽注業(yè)務,來滬人員及其隨遷子女可憑有效期內(nèi)的《居住登記憑證》《上海市居住證》電子證照辦理入學手續(xù);父母一方已辦出《居住登記憑證》但尚未辦出《上海市居住證》,符合繳保條件或靈活就業(yè)條件的,可先辦理子女入學信息登記或信息核對,待入學驗證或入學報到時再查驗其有關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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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可結(jié)合本區(qū)實際,統(tǒng)籌安排適齡隨遷子女入學。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以安排進入公辦學校為主,部分地區(qū)確實無法安排公辦學校入學的,應統(tǒng)籌安排進入政府購買服務的以招收隨遷子女為主的民辦小學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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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注冊制度,由各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向?qū)W生家長發(fā)放“學年注冊告知書”,明確注冊對相關證件核 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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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戶籍的適齡兒童:提供序號1--6、7(或8)的材料,今年因受疫情影響將適度放寬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有關條件。

靜安區(qū)
集中報名、相對就近、統(tǒng)籌安排
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在本區(qū)就讀實行“集中報名、相對就近、統(tǒng)籌安排”的入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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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區(qū)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nèi)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2022年因受疫情影響將適度放寬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有關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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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7月10日,對已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由區(qū)教育局組織第一批網(wǎng)上驗證,“隨申辦市民云”或“一網(wǎng)通辦”網(wǎng)站中的電子證照與紙質(zhì)證件可同等效力使用。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由區(qū)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入學。如需進一步校驗材料的,家長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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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家戶口簿;
2.適齡兒童的《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有效期內(nèi)的《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
3.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明或《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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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7月25日-7月26日由區(qū)教育局組織第二批網(wǎng)上驗證。公辦小學8月15日開始發(fā)放入學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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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區(qū)
統(tǒng)一安排至公辦學校就讀
2022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滿足下列兩種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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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情形: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nèi)(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第二種情形: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連續(xù)3年(首次登記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道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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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疫情因素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影響,今年本市適度放寬有關入學條件,即:對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間,正常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至少滿2個月的來滬人員,在其辦理今年隨遷子女入學手續(xù)過程中,可按照視為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處理;來滬人員已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2020、2021兩年靈活就業(yè)登記且未辦理退出登記手續(xù)的,在其辦理今年隨遷子女入學手續(xù)時,可按照視為已連續(xù)3年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處理。同時,鑒于本市公安部門疫情期間已提供網(wǎng)上辦理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居住證到期自動簽注業(yè)務,來滬人員及其隨遷子女可憑有效期內(nèi)的《居住登記憑證》《上海市居住證》電子證照辦理入學手續(xù);父母一方已辦出《居住登記憑證》但尚未辦出《上海市居住證》,符合繳保條件或靈活就業(yè)條件的,可先辦理子女入學信息登記或信息核對,待入學驗證或入學報到時再查驗其有關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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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教育局將結(jié)合實際,統(tǒng)籌安排適齡隨遷子女入學。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將統(tǒng)一安排至公辦學校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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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區(qū)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注冊制度,學校向家長發(fā)放“學年注冊告知書”,明確注冊對相關證件核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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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寧區(qū)
適度放寬有關入學條件
2022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滿足下列兩種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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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情形: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nèi)(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第二種情形: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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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疫情因素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影響,今年本市適度放寬有關入學條件,即:對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間,正常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至少滿2個月的來滬人員,在其辦理今年隨遷子女入學手續(xù)過程中,可按照視為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處理;來滬人員已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2020、2021兩年靈活就業(yè)登記且未辦理退出登記手續(xù)的,在其辦理今年隨遷子女入學手續(xù)時,可按照視為已連續(xù)3年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處理。同時,鑒于本市公安部門疫情期間已提供網(wǎng)上辦理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居住證到期自動簽注業(yè)務,來滬人員及其隨遷子女可憑有效期內(nèi)的《居住登記憑證》《上海市居住證》電子證照辦理入學手續(xù);父母一方已辦出《居住登記憑證》但尚未辦出《上海市居住證》,符合繳保條件或靈活就業(yè)條件的,可先辦理子女入學信息登記,待入學驗證或入學報到時再查驗其有關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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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區(qū)
按照積分、購房、租房等先后順序統(tǒng)籌安排
一、申請入學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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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實際居住在普陀區(qū)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需在本區(qū)接受義務教育的,隨遷子女須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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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nèi)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2.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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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滿3年的在滬靈活就業(yè)人員《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是指:《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于2019年7月1日前簽發(fā),續(xù)簽至少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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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所持的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應與父母所持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與提供的普陀區(qū)有效居住證明(購房產(chǎn)權(quán)證或者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上的地址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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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入學需攜帶的證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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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隨遷子女及父母的《戶口簿》;
2. 隨遷子女父母的《身份證》;
3. 隨遷子女《出生證明》;
4. 隨遷子女《預防接種證》;
5. 隨遷子女《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
6.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和一年內(nèi)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者父母一方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和滿3年的在滬靈活就業(yè)人員《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
7. 隨遷子女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
8.普陀區(qū)有效居住證明(購房產(chǎn)權(quán)證或者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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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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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6月4日-6月19日,在園隨遷子女家長通過幼兒園登記隨遷子女入學信息,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未入園隨遷子女家長可在線上進行隨遷子女入學信息登記(登記流程另見《2022年普陀區(qū)未入園(含非本市幼兒園)適齡兒童一年級入學信息登記、非本市學籍五年級學生回戶籍(居?。┑氐怯浫雽W實施辦法》),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并完成網(wǎng)上報名。
2.報名公辦小學的,于2022年7月4日-7月10日全市小學一年級新生第一批驗證日,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按照來滬人員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達到標準積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未達到標準積分;購房、租房等情況的先后順序統(tǒng)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3.報名民辦未被錄取的,根據(jù)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區(qū)戶籍人戶一致優(yōu)先、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由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區(qū)、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學,2022年7月25日-7月26日為全市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日。
4.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xù)時,要通過信息系統(tǒng)對其本人證件有效期限進行驗證對其本人證件有效期限進行驗證;要通過信息系統(tǒng)對隨遷子女父母《上海市居住證》《靈活就業(yè)登記證明》進行信息比對。沒有相關信息、或?qū)徍瞬煌ㄟ^的,不予以接收入學。
5.隨遷子女及其家長要關注持有證件的有效期,及時到相關部門續(xù)簽或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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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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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優(yōu)化居住證件持有人入學服務。來滬人員及其隨遷子女可憑《居住登記憑證》《上海市居住證》電子證照辦理入學手續(xù)。家長已辦出《居住登記憑證》但尚未辦出《上海市居住證》、符合繳?;蜢`活就業(yè)條件的,可先憑《居住登記憑證》辦理子女入學信息登記和信息核對,等到入學驗證或秋季入學報到時再查驗。居住證積分達到標準分值但尚未打印積分通知書的,可憑人社部門網(wǎng)站積分通知書電子版辦理入學。
2.放寬繳納社保家庭兒童入學條件。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間參加本市職工社保滿2個月的來滬人員,可按照視為參加社保滿6個月辦理入學。
3.放寬靈活就業(yè)家庭兒童入學條件。2020—2021年連續(xù)兩年辦理靈活就業(yè)登記且未退出登記手續(xù)的,入學時可按照視為連續(xù)3年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處理。
4.可憑網(wǎng)簽合同辦理入學。因疫情未能交房或辦理產(chǎn)證的,可憑網(wǎng)簽合同等材料辦理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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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浦區(qū)
統(tǒng)籌進入到公辦學校
2022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nèi)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道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2022年因受疫情影響將適度放寬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有關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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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結(jié)合本區(qū)實際,對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按照“集中登記、相對就近、統(tǒng)籌安排”原則,統(tǒng)籌進入到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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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行區(qū)
適度放寬有關入學條件
2022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滿足下列兩種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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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nèi)(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連續(xù)3年(首次登記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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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疫情因素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影響,今年本市適度放寬有關入學條件,即:對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間,正常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至少滿2個月的來滬人員,在其辦理今年隨遷子女入學手續(xù)過程中,可按照視為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處理;來滬人員已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2020、2021兩年靈活就業(yè)登記且未辦理退出登記手續(xù)的,在其辦理今年隨遷子女入學手續(xù)時,可按照視為已連續(xù)3年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處理。同時,鑒于本市公安部門疫情期間已提供網(wǎng)上辦理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居住證到期自動簽注業(yè)務,來滬人員及其隨遷子女可憑有效期內(nèi)的《居住登記憑證》《上海市居住證》電子證照辦理入學手續(xù);父母一方已辦出《居住登記憑證》但尚未辦出《上海市居住證》,符合繳保條件或靈活就業(yè)條件的,可先辦理子女入學信息登記或信息核對,待入學驗證或入學報到時再查驗其有關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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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山區(qū)
統(tǒng)籌安排進入公辦學校為主
2022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滿足下列兩種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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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情形: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nèi)(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第二種情形: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連續(xù)3年(首次登記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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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疫情因素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影響,今年本市適度放寬有關入學條件,即:對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間,正常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至少滿2個月的來滬人員,在其辦理今年隨遷子女入學手續(xù)過程中,可按照視為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處理;來滬人員已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2020、2021兩年靈活就業(yè)登記且未辦理退出登記手續(xù)的,在其辦理今年隨遷子女入學手續(xù)時,可按照視為已連續(xù)3年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處理。同時,鑒于本市公安部門疫情期間已提供網(wǎng)上辦理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居住證到期自動簽注業(yè)務,來滬人員及其隨遷子女可憑有效期內(nèi)的《居住登記憑證》《上海市居住證》電子證照辦理入學手續(xù);父母一方已辦出《居住登記憑證》但尚未辦出《上海市居住證》,符合繳保條件或靈活就業(yè)條件的,可先辦理子女入學信息登記或信息核對,待入學驗證或入學報到時再查驗其有關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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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教育局結(jié)合本區(qū)實際,統(tǒng)籌安排適齡隨遷子女入學。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以安排進入公辦學校為主,部分區(qū)域確實無法安排公辦學校入學的,統(tǒng)籌安排進入政府購買服務的以招收隨遷子女為主的民辦小學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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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注冊制度,由區(qū)教育局和學校向?qū)W生家長發(fā)放“學年注冊告知書”,明確注冊對相關證件核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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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區(qū)
根據(jù)入學條件分批次統(tǒng)籌
2022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滿足下列兩種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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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情形: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nèi)(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第二種情形: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連續(xù)3年(首次登記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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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疫情因素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影響,今年本市適度放寬有關入學條件,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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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間,正常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至少滿2個月的來滬人員,在其辦理今年隨遷子女入學手續(xù)過程中,可按照視為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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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滬人員已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2020、2021兩年靈活就業(yè)登記且未辦理退出登記手續(xù)的,在其辦理今年隨遷子女入學手續(xù)時,可按照視為已連續(xù)3年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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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鑒于本市公安部門疫情期間已提供網(wǎng)上辦理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居住證到期自動簽注業(yè)務,來滬人員及其隨遷子女可憑有效期內(nèi)的《居住登記憑證》《上海市居住證》電子證照辦理入學手續(xù);父母一方已辦出《居住登記憑證》但尚未辦出《上海市居住證》,符合繳保條件或靈活就業(yè)條件的,可先辦理子女入學信息登記或信息核對,待入學驗證或入學報到時再查驗其有關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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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教育局將結(jié)合本區(qū)實際,根據(jù)隨遷子女的入學條件分批次統(tǒng)籌安排適齡隨遷子女入學。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統(tǒng)一安排進入公辦學校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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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注冊制度,由區(qū)教育局和學校向?qū)W生家長發(fā)放“學年注冊告知書”,明確注冊對相關證件核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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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東新區(qū)
積分達標有房產(chǎn)優(yōu)先安排
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標準分值:居住地有相應房產(chǎn)證,房屋產(chǎn)權(quán)人須為適齡兒童(少年)本人(單獨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產(chǎn)權(quán))或其父母(單獨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產(chǎn)權(quán)),參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具備相應房產(chǎn)證)的兒童(少年)就近安排入學,產(chǎn)證上的登記日期截止為2022年6月19日。居住地無相應房產(chǎn)證的,根據(jù)實際居住地址,統(tǒng)籌安排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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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須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 且一年內(nèi)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2022年因受疫情影響將適度放寬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有關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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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本區(qū)就讀的,其所持的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應與其父母所持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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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區(qū)在園的適齡隨遷子女原則上按就讀幼兒園,統(tǒng)籌安排入學。非在園的適齡隨遷子女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按居住地址就近通過區(qū)級指定登記點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由招考中心統(tǒng)籌安排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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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區(qū)
辦理入學手續(xù)截止日為8月15日
入學的條件:
2022年,來松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區(qū)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且證件上的居住地址,須與父母所持《上海市居住證》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為松江區(qū)居住地址。父母一方滿足下列兩種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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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情形: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nèi)(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第二種情形: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連續(xù)3年(首次登記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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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受理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xù)截止日為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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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疫情因素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影響,今年本市適度放寬有關入學條件,即:對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間,正常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至少滿2個月的來滬人員,在其辦理今年隨遷子女入學手續(xù)過程中,可按照視為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處理;來滬人員已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2020、2021兩年靈活就業(yè)登記且未辦理退出登記手續(xù)的,在其辦理今年隨遷子女入學手續(xù)時,可按照視為已連續(xù)3年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處理。同時,鑒于本市公安部門疫情期間已提供網(wǎng)上辦理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居住證到期自動簽注業(yè)務,來滬人員及其隨遷子女可憑有效期內(nèi)的《居住登記憑證》《上海市居住證》電子證照辦理入學手續(xù);父母一方已辦出《居住登記憑證》但尚未辦出《上海市居住證》,符合繳保條件或靈活就業(yè)條件的,可先辦理子女入學信息登記或信息核對,待入學驗證或入學報到時再查驗其有關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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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信息登記:
6月4日—19日,在園適齡兒童由幼兒園教師通過點對點方式提前發(fā)給家長信息登記草表,由家長確認;需要變更信息的,由家長提供相關佐證材料發(fā)送給幼兒園教師,經(jīng)審核后可進行變更,形成信息登記表,家長線上確認無誤后,完成信息登記。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根據(jù)《2022年松江區(qū)未在本市入園適齡兒童和來滬就讀六年級學生信息登記辦法》,登記入學信息。
信息登記后,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作為入學報名的重要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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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報名方式:
完成幼升小信息登記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一網(wǎng)通辦”網(wǎng)站義務教育入學專欄或“入學報名系統(tǒng)”進行在線報名,進入“幼升小報名(公辦、民辦)”頁面,點擊選擇“公辦小學報名”,報名時間為6月22日—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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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本區(qū)就讀的,其所持的有效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應與其父母所持有效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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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達到標準分值且在本區(qū)有居住類房產(chǎn),房屋產(chǎn)權(quán)人為適齡兒童、學生本人或父母,參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入學辦法”,在安排完“人戶一致”類兒童和學生后,就近統(tǒng)籌安排入學,優(yōu)先安排產(chǎn)證年限四年及以上的兒童和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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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未達到標準分值但在本區(qū)有居住類房產(chǎn),產(chǎn)權(quán)人為適齡兒童、學生本人或父母,統(tǒng)籌安排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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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在本區(qū)無房產(chǎn)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視資源情況,原則上在就讀區(qū)域內(nèi)(城區(qū)五所街道、九亭地區(qū)或各鎮(zhèn))整體統(tǒng)籌安排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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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小學階段統(tǒng)籌安排進入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小學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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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浦區(qū)
積分達標且有直系房產(chǎn)優(yōu)于本市戶籍非直系
2022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滿足下列兩種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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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情形: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nèi)(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第二種情形: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連續(xù)3年(首次登記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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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疫情因素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影響,今年本市適度放寬有關入學條件,即:對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間,正常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至少滿2個月的來滬人員,在其辦理今年隨遷子女入學手續(xù)過程中,可按照視為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處理;來滬人員已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2020、2021兩年靈活就業(yè)登記且未辦理退出登記手續(xù)的,在其辦理今年隨遷子女入學手續(xù)時,可按照視為已連續(xù)3年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處理。同時,鑒于本市公安部門疫情期間已提供網(wǎng)上辦理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居住證到期自動簽注業(yè)務,來滬人員及其隨遷子女可憑有效期內(nèi)的《居住登記憑證》《上海市居住證》電子證照辦理入學手續(xù);父母一方已辦出《居住登記憑證》但尚未辦出《上海市居住證》,符合繳保條件或靈活就業(yè)條件的,可先辦理子女入學信息登記或信息核對,待入學驗證或入學報到時再查驗其有關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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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結(jié)合本區(qū)實際,統(tǒng)籌安排適齡隨遷子女入學。入學后學校應告知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后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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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注冊制度,由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向?qū)W生家長發(fā)放“學年注冊告知書”,明確注冊對相關證件核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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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順序如下:
1.本市戶籍:戶籍與房產(chǎn)證權(quán)利人相一致,直系戶籍(戶主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直系房產(chǎn)(房產(chǎn)權(quán)利人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當該檔次中的人數(shù)超過了學校招生計劃數(shù),則根據(jù)適齡兒童(學生)戶籍遷入的時間順序,依次排序,額滿為止。
2.本市戶籍:戶籍與房產(chǎn)證權(quán)利人不一致,直系房產(chǎn)。當該檔次中的人數(shù)超過了學校招生計劃數(shù),則房產(chǎn)證權(quán)利人為適齡兒童(學生)本人及父母的優(yōu)先,其他直系親屬的靠后,額滿為止。
3.本市戶籍:戶籍與房產(chǎn)證權(quán)利人不一致,直系戶籍。當該檔次中的人數(shù)超過了學校招生計劃數(shù),則根據(jù)適齡兒童(學生)戶籍遷入的時間順序,依次排序,額滿為止。
4.非本市戶籍:積分達標(120分)且有直系房產(chǎn)。
5.本市戶籍:戶籍與戶主非直系,房產(chǎn)為非直系。
6.非本市戶籍:積分達標(120分)但無房產(chǎn)。
7.非本市戶籍:有直系房產(chǎn)但積分不達120分。
8.非本市戶籍:符合上海市入學條件,無房產(chǎn)且積分不達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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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該檔次中的人數(shù)超過了學校招生計劃數(shù),則根據(jù)父母一方居住證辦理的時間順序,依次排序,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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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以上幾類中遇到相同條件時,安排順序以房產(chǎn)證辦理時間長短(年限長的優(yōu)先)依次排序,額滿為止。戶口遷入、房產(chǎn)辦理認定截止時間為202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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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區(qū)
適度放寬有關入學條件
2022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且登記的居住地在金山區(qū),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nèi)《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nèi)(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或連續(xù)3年(首次登記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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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疫情因素對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影響,今年本市適度放寬有關入學條件,即:對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間,正常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至少滿2個月的來滬人員,在其辦理今年隨遷子女入學手續(xù)過程中,可按照視為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處理;來滬人員已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2020、2021兩年靈活就業(yè)登記且未辦理退出登記手續(xù)的,在其辦理今年隨遷子女入學手續(xù)時,可按照視為已連續(xù)3年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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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鑒于本市公安部門疫情期間已提供網(wǎng)上辦理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居住證到期自動簽注業(yè)務,來滬人員及其隨遷子女可憑有效期內(nèi)的《居住登記憑證》《上海市居住證》電子證照辦理入學手續(xù);父母一方已辦出《居住登記憑證》但尚未辦出《上海市居住證》,符合繳保條件或靈活就業(yè)條件的,可先辦理子女入學信息登記或信息核對,待入學驗證或入學報到時再查驗其有關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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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賢區(qū)
分兩次集中辦理

崇明區(qū)
來滬人員及其隨遷子女可憑有效期內(nèi)的《居住登記憑證》《上海市居住證》電子證照辦理入學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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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已辦出《居住登記憑證》但尚未辦出《上海市居住證》,符合繳保條件或靈活就業(yè)條件的,可先辦理子女入學信息登記或信息核對,待入學驗證或入學報到時再查驗其有關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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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居住證積分達到標準分值未打印積分通知書的,可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上查到的積分通知書電子版辦理入學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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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各區(qū)2022年對于非滬籍入學的規(guī)定,有更多問題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