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保護套磨損,維修報價超2萬?車主直呼難接受,4S店這么說

吳先生說,他在今年7月31日向福州的一家租車公司租了一輛電動汽車,從事網(wǎng)約車運營。近期發(fā)生了一次碰撞,導致車輛電池保護套受磨損。他本以為只要小修小補,但是收到了包括維修費等一系列報價超過2萬元。他懷疑自己被“套路”了。
維修費預計2.5萬元
司機稱難接受
司機吳先生說,車子開了不到十天,就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生了一次碰撞。
吳先生本以為問題不大,照常出車。但兩天后,他被4S店工作人員告知,要重新檢查。
吳先生表示,保護套僅有幾條劃痕,不足以達到更換的標準。
吳先生表示,除了要承擔當年保險費用的20%作為次年保險上浮費外,還需支付給租車公司總維修費用的20%作為車輛貶值賠償,兩項合計約7000元。
4S店:廠家建議更換保護套
降低后續(xù)使用風險
隨后,調(diào)解小組陪同吳先生來到4S店,工作人員表示,更換電池保護套是廠家檢修后給出的建議。
調(diào)解小組注意到,電池保護套上除了幾條明顯的劃痕,也存在輕微的凹陷。4S店工作人員表示,車主可以選擇不換,但需要簽署《免責聲明》,以確保今后發(fā)生意外與本次電池撞擊無關,并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租車公司代表:
不愿意簽署免責聲明
也就是說,不更換電池保護套,可能會面臨電池不受質(zhì)保的風險。那么,公司方會同意簽署《免責聲明》嗎?經(jīng)過溝通,租車公司的車輛管理員表示,他們不能承擔該風險,不會簽署《免責聲明》。
調(diào)解小組建議,在更換電池保護套的情況下,對賠償金額進行協(xié)商。雙方簽署的《汽車租賃合同》中,吳先生需承擔車輛修理費用的20%作為車輛因事故造成的車輛貶值賠償。調(diào)解小組覺得,這部分費用有協(xié)商空間,希望公司方適當作出讓步。
公司方車輛管理員表示,愿意向公司申請減少折舊費。
調(diào)解結(jié)果:租車公司順延租期
幾分鐘電話溝通后,公司方車輛管理員表示,因為合同中約定了賠償標準,不能更改,但可以延長吳先生的租期。
經(jīng)過調(diào)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雙方約定
由4S店更換電池保護套,確保車輛行駛安全;
吳先生按照租賃協(xié)議約定繳納賠償金,租車公司順延25日租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