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建筑學院23考研復試名單




1.總成績計算辦法和排序規(guī)則復試由以下三部分組成:①筆試
在面試中加入原復試筆試內(nèi)容考核環(huán)節(jié)。由復試評委按滿分100分獨立打分,計算平均成績。②面試
學院按學科組織面試??忌鷳獢y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件以備核查。面試評委按滿分100分獨立打分,計算平均成績。③外語口語
由復試評委按滿分100分獨立打分,計算平均成績。
總成績滿分為1000分,總成績的計算方法如下:
總成績=初試總分(第分500分)+復試筆試成績(滿分100分)×1.5+外語口語(第分100分)×0.5+面試成績(滿分100分)+3 D
最終各學科專業(yè)分類別按總成績進行名次排序,擇優(yōu)錄取。
2.組織形式:
建筑學院碩士生復試資格審查和復試考核形式為“現(xiàn)場”,線下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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