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繼承房產(chǎn)遭拒,沒立遺囑充公,群眾:我沒聽錯吧?
進入這個現(xiàn)代社會,尤其是二十一世紀。我們發(fā)現(xiàn)有很多不婚主義的年輕人。他們選擇不結(jié)婚,不要孩子。過著自由自在的生活。

有的人就算結(jié)婚。他不要孩子,他選擇做丁克。那么他們沒有孩子,以后他的財產(chǎn)。該怎么分配呢?

有人說沒有結(jié)婚,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都惦記著。嚇得自己瑟瑟發(fā)抖,趕快結(jié)婚生孩子吧。太嚇人了,親情有的時候也是非常的可怕的。有的人說老了就把房子賣了,拿出來存銀行。過一天就是一天,就給自己養(yǎng)老。可以說,男子楊某的命運令人唏噓。

年紀輕輕,父母雙亡,一切要靠自己打拼。雖然在二零一四年的時候,貸款買了一套商品房。但是到了三十八歲的年紀,還沒找到對象。這輩子連個兒女都沒有。過得是凄凄慘慘的。這套房產(chǎn)當(dāng)時總價一百一十五萬元。

他用自己所有的積蓄,加上公積金貸款八十萬元。把房子買了下來。本來打算成家立業(yè)??蓻]曾想買了房子,自己也病了。然后病情嚴重。年輕的生命就上了天堂。

留下這所房子,楊某只有一個舅舅,也給他很多幫助。舅舅對楊某的去世,傷心了很長時間。給他處理完后事。他的舅舅就開始打理他的房產(chǎn)。

舅舅曾以為楊某就是自己一個親人,房產(chǎn)理所當(dāng)然就是自己的。他打算過戶到自己名下,卻被北京市房管部門告知。他不是法定繼承人,沒有資格過戶。后來,楊某的房子判給了民政局。

網(wǎng)友對此意見很大。親舅舅本應(yīng)得到房產(chǎn),為什么會判給民政局呢?這里面究竟有什么法律常識呢?法院的處理對不對呢?這種異常該怎么處理?我們來說一說繼承人的范圍。

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是法定繼承,包括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這其中。像舅舅、叔叔這類的親屬都不在法定繼承人范圍之內(nèi)。像楊某這種人的人生十分悲慘。英年早逝,無依無靠。

這種情況確實罕見。如果他立了遺囑,指定舅舅來繼承,這個在法律范圍還是允許的。但是普通人基本上沒有這種法律意識。所以釀成了楊某去世以后,就無法過戶房產(chǎn)的尷尬處境。

有人說,房子屬于個人財產(chǎn)。為什么要充公呢?以前有個電視劇,就是宋丹丹演的一個影視劇。她是一個北京人,家中獨生女。上山下鄉(xiāng)后,嫁到外地。沒有生育,最后離婚了。

退休的時候需要辦理一些證件。但是他父母不在了,成了孤家寡人。北京的故土根本就沒有一個人認識他。天大地大?;氐焦枢l(xiāng)竟然有種空蕩蕩的感覺。她被故鄉(xiāng)拋棄了。

這個和楊某的情況差不多。那種凄涼那種凄慘,無以言表,在這個世界上。鈔票只能有短暫的安全感。雖然親情有時候是無情的。但是總比那些外人要強。這世界你能站住腳,靠的就是自己的血緣親屬。雖然有時也靠不住!我們應(yīng)該重視一件事,就是隨著獨生子女那一代人逐漸老去。

以及不婚主義丁克人群的逐年增強。法律應(yīng)該對這種新形態(tài)的特殊人群。做出應(yīng)有的法律措施。以保障他們的人身權(quán)利。完善社會,健全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