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宿舍聊天x上野千鶴子|只要自由地活著,怎么樣都可以。

普通男青年的一些想法和思考,歡迎指出誤區(qū)及理性討論,共同進步。
1.?結婚時的宣誓究竟是為了什么?感情是否需要契約來綁定?人與人間的情感太難被定義,如函數(shù)般被求出定義域和值域。若感情中的雙方擁有的是候麥電影中那種霧氣一般的好感,捆住雙方的契約定會在霧氣消散時使人窒息;若他們之間產(chǎn)生的是類似騎士道的守護與奉獻之情,那小小的占有欲又是否值得犧牲對方想要脫離這段關系、重新追求幸福的權利?簡而言之,如果婚約確是一件嚴肅到被破除它會被視作違背社會規(guī)訓的事,那么這座惡名昭著的圍城、監(jiān)獄、墳墓除了在法律意義外又是否有其存在的必要?結婚若僅是一件如同買保險一樣的事,又何必加上如此沉重的社會意義、與感情和“品德”掛鉤?
2.?女性主義雖名中只有女性,但似乎很多人將其誤解成主義中只有女性,認為其目的是構建一個極端的女性至上、壓迫男性的社會,因此無腦反對。而女性主義真正的目的-平權,根本就是有利無害吧?誰反對“把人當人看”?這個活動的目的不僅是把女人當人看,同時也是把男人當人看。
3.女性群體中有女權主義者、非女權主義者、厭女者。思想的矛盾應被擺上臺面,真理越辯越明,但首先得有一個共識:她們都是女人,是“一伙”的,或者說是利益一致的。討論者們?nèi)粼谟懻撉熬鸵呀?jīng)劃分了陣營,矛盾只會加劇。如此,權利的天平大概會在慣性的作用下繼續(xù)向父系社會傾斜、或維持其本就傾斜的現(xiàn)狀。部分女權對女性在親密關系中的幸??醋龈赶瞪鐣恼邪擦?、糖衣毒藥,將此當成對方為厭女者的證據(jù)大肆攻擊。作為父系社會的利益既得者,我或許沒有資格去討論這個問題,但作為“人”,我認為這是十分愚蠢的分裂行為。值得被挖出討論的重點永遠是社會的不公。
7/2.?親密關系雖形態(tài)各異,但無疑應是一件令人幸福的事情。把其他因素影響造成的不公和恨投射到親密關系這一“概念”中,將其綁定在一起,得出“進入親密關系就會收到傷害,就是在助長性別歧視”的結論,是否有失偏頗?我想說的是,女權主義者不排斥愛的原因是,人本身就是追逐愛與幸福的動物。愛的定義此處按下不表。
3.?生兒育女是一種人生體驗,和騎自行車、滑雪類似。一個女性在學習過所需付出的生理代價后選擇去生一個孩子,意味著她理性地想要新生命帶來的體驗。這和被他者脅迫、洗腦變成生育工具是兩件事。女性有不生育的權利,也有生育的權利。男性也一樣。只有雙方都同意,這才是一件“對”的事情。
4.?在把男性挑出陣營去討論父系社會時,“男人也是人”作為平權理念應歸于基本邏輯。作為“人”,我們都是“一伙的”。分清某件事是個體的問題、人的問題、性別的問題,有助于分析及解決。比如被男人性騷擾、同工不同酬與性別問題有關,而校園無差別槍擊案或許跟別的心理成因有關。
5.?有些事情沒有敏感不敏感的說法,你的所作所為讓對方不舒服時,真誠道歉是尊重對方的表現(xiàn)。這是人與個體的問題。當性騷擾被“太敏感”駁回時,這種不公與性別有關。
6.?家庭中有主內(nèi)主外兩個角色的成因是工作歸類能增加效率。放在發(fā)達的現(xiàn)代社會,兩個主內(nèi)或兩個主外都是完全可行的家庭運作模式。只要經(jīng)濟流自洽,大家開心就好。主內(nèi)主外的本質(zhì)都是通過勞動去驅(qū)動家庭機器的運作,沒有高低之分,也不該有性別偏見。
7.?孩子不是父母的小號,“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父母的角色應是地圖和指路人一樣的朋友,在孩子有想法時給予支持,沒有時給予現(xiàn)狀分析,而不是施加主觀的“幫助”式的壓迫。孩子沒有選擇要到這個世界來,是父母為了增添自己的人生體驗而“自私”地給予其生命,本質(zhì)上應是父母虧欠孩子。
8.?個人覺得媽寶純是一種愚蠢,“幫親不幫理”式的所謂義氣也是。明知錯卻不指出,是抹殺其變得更好的機會。伴侶之間應公平公正,這樣才能共同進步。同時,照顧伴侶的感受也非常重要,好的伴侶應有察覺情緒的能力,比如伴侶和父母在同一屋檐下時不應讓對方有一絲“我不屬于這個家”的感覺。把伴侶撇在一邊,與父母講著TA聽不懂的方言,個人認為是很不尊重伴侶的表現(xiàn)。
9.?妳和你,我們都是自由且有力量的。發(fā)現(xiàn)不公,討論不公,影響不公。拒絕妥協(xié),保持憤怒。引用小周的一句話,(因為存在泛濫且難以消除的不公),“所以我們更需要發(fā)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