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買房的人,房子要被泰國沒收了?聽我說完還想在泰國買房嗎?

非泰國人(外國人)持有和租賃泰國房產的相關規(guī)定和合規(guī)方式:
- 公寓持有:外國人可以在泰國合法持有整棟公寓的49%或以下,另外的51%或以上必須由泰國人或泰國機構所持有。(外國人和泰國人可能購買的價格不同)
- 別墅持有:泰國法律規(guī)定外國人不能擁有泰國的土地,未規(guī)定外國人不能持有土地上面的建筑;泰國人和泰國的機構(泰國的公司、基金會等)可以擁有泰國的土地。外國人想擁有泰國的土地可以采用機構(如公司)的方式,而在泰國成立機構要求泰國人持股至少51%,其余49%可以由外國人持股。近期流傳的泰國查代持等情況,就是51%泰國人持股部分并未真正出資和運營,而是為代持,這是有一定風險的。
- 土地普通租賃:私下租賃協議的有效期是三年,超過三年的沒有法律效力;3-30年期的租賃合同需要到土地廳辦理認證手續(xù);30年到期后還可以續(xù)兩個30年。租賃期間受法律保護,且其他情況(如地主去世、土地出售或抵押等)不破租賃。缺點是后面兩個30年執(zhí)行起來是有風險的,如30年后能否找到現在的土地持有者等。以上租賃方式可以繼承。
- 土地終身租賃:泰國還有一種終身的土地租賃方式,這個“終身”并非指永久,而是以承租人自然生命周期(即承租人死亡)為租賃終止日期,后代無法繼承和轉讓。
補充:我們外國人去泰國買房,將其算作資產是不合適的,未來賣不賣的掉是不一定的。建議僅作為消費和享受,當成買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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