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國際關系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方案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函〔2021〕2號)、《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和中山大學《關于做好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我院專業(yè)考生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復試分數(shù)線和復試名單
1.我院政治學專業(yè)復試分數(shù)線如下:

2.初試成績符合我院復試分數(shù)線要求者,按專業(yè)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本專業(yè)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忌梢酝ㄟ^學院官網(wǎng)查詢復試名單(見附件1)。
3.政治學專業(yè)擬招生人數(shù)如下,最終以實際錄取人數(shù)為準:

二、資格審查
請復試考生于3月24日前(含24日)提供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材料以原件掃描件或照片電子版的形式,通過郵件提交,發(fā)送郵件至cheny55@mail.sysu.edu.cn郵箱,郵件標題格式:“考生編號-姓名-資格審查材料”,入學復查時核對原件。
(一)資格審查材料
1.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證丟失,可以用臨時身份證(在有效期內)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貼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蓋騎縫章)。曾經(jīng)更改過姓名或身份證號的考生,需提供戶口本或公安局開具的證明。
2.初試準考證。
3.學籍學歷證明(往屆考生須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須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辦理方式詳見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原件應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復印件須有“原件復印”并加蓋原件存檔單位公章)。
5.應屆生提供學生證。
6.往屆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畢業(yè)證書丟失的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7.凡于境外獲得的文憑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8.在讀研究生需提供培養(yǎng)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和提交入學前完成原學校退學手續(xù)的承諾書。
9.網(wǎng)上報名出現(xiàn)學籍學歷錯誤信息的考生還須提供資料:往屆生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有效的學籍、學歷驗證書面報告。
(二)復試補充材料
我院根據(jù)復試要求,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xiàn)、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察,請考生提供大學學習成績單、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社會服務等相關補充材料,作為復試綜合評價的評分依據(jù)。
以上材料,復試前提交原件掃描件,入學復查時核對原件。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被取消復試資格。資格審查材料恕不退回。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
三、復試方式、內容及評分
(一)復試方式
1.復試方式:網(wǎng)絡遠程復試。
2.復試總分:復試總分占入學總成績的50%。
3.考核時間:每位考生的復試總時間不少于20分鐘。
4.考核辦法:以面試為主。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逐個考核,考生當場回答問題,必要時,復試小組成員會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
(二)復試內容
復試考核內容原則上應由綜合評價、外語應用能力測試、專業(yè)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三部分構成。
1.綜合評價(占復試成績的20%)
考試內容:結合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社會服務等相關資料,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xiàn)、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政治素質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2.外語應用能力測試(占復試成績的20%)
考試內容:重點考查考生外語應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備本專業(yè)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3.專業(yè)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占復試成績的60%)
考核內容: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yè)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深厚和寬廣,是否具備本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實踐(實驗)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寫作水平等。
(三)考核評分
每位考生復試結束后,由復試小組成員現(xiàn)場獨立為考生評分。復試小組成員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復試成績。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四、復試成績
1.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相加,即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2.按照政治學專業(yè)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偝煽兺智闆r下按照初試成績排序。
3.如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
(2)未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復試成績低于復試滿分值的60%為不合格)。
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信息公布
將在本單位網(wǎng)站公布復試錄取方案、分學科專業(yè)(方向)的擬招生人數(shù)、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安排、調劑信息、復試結果等信息。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將進行說明。
復試結果報學校審核后公布。
擬錄取名單經(jīng)審核后將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wǎng)上統(tǒng)一進行公示。
六、其他事項
1.研究生院將根據(jù)上級統(tǒng)一工作安排開通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校對系統(tǒng),擬錄取的考生可通過該系統(tǒng)進行郵寄地址校對及修改,屆時請關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wǎng)。
2.本辦法未盡事項,以中山大學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為準。
七、咨詢、申訴及監(jiān)督
(一)咨詢
國際關系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電話:0756-3668353
郵箱:cheny55@mail.sysu.edu.cn
(二)申訴
國際關系學院黨政辦公室
電話:0756-3668521
(三)監(jiān)督
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20-84111686,020-84113696
郵箱:yzba@mail.sysu.edu.cn
國際關系學院黨政辦公室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