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里寫的罪名,是不能做的。 刑法里沒著墨的,是目前不成罪的。 刑法里處罰重的,是大錯。處罰較輕的,是小錯。 刑法告訴我們,“不小心”做錯了的事,終究也是錯。所以刑法也教會了我們“謹慎”。 刑法告訴我們,“屢教不改”,處罰會更重。 犯錯后“主動告訴家長”并補救,接受的懲罰會減輕。 刑法里,寫滿了人之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