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經注銷了,稅務局還能否向股東追繳偷稅欠稅的稅款嗎?
2023-08-09 22:00 作者:手幫手企業(yè)服務 | 我要投稿
公司已經注銷了,稅務局還能向股東追繳偷稅欠稅的稅款嗎?
是的,稅務局可以向股東追繳偷稅欠稅的稅款,并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滯納金。
1、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2、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guī)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在五年內未被發(fā)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3、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guī)定期限的限制;
注意一:稅務機關若是有證據證明有限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納稅,應由人民法院進行判定后執(zhí)行追繳,而不得直接向其股東追繳。
注意二:只要發(fā)現法人公司逃避納稅義務,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的,即使法人的獨立主體資格已經消滅,稅務機關也有權要求法人的出資人股東來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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