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經濟學教科書’名詞解釋》1.15 社會形態(tài)
【本文轉載自江蘇省-資料室編-出版1959年版 僅供學習參考】
15、社會形態(tài)[i]
? 社會形態(tài)[ii]是歷史上一定的社會經濟制度以及與其相適應的上層建筑的總和。社會經濟形態(tài)這一概念,既包括社會生產關系、即人們的經濟關系,也包括社會的政治、法律等關系和人們的其他的全部精神生活。
? 為社會生存和發(fā)展所必需的物質資料的生產方式,是決定人類社會發(fā)展的主要力量。物質資料的生產方式決定著社會制度的性質,人們的全部社會生活面貌。斯大林說:“社會的生產方式怎樣,社會本身在基本上也就會怎樣,社會地思想和理論、政治觀點和政治制度也就會怎樣?!盵iii]
? 每一種社會經濟形態(tài)都是處在發(fā)展和演變的過程之中,這種發(fā)展和演變的過程,服從于不以人們意志和意識為轉移的客觀經濟規(guī)律[iv]。
? 歷史上有五種社會經濟形態(tài):原始公社制的、奴隸制的、封建制的、資本主義的、共產主義的。
注:
[i]《政治經濟學教科書》,1959年版,第6頁。
[ii] 社會經濟形態(tài)。
[iii] 斯大林:《列寧主義問題》,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709頁。
[iv] 其中包括每個社會所特有的經濟規(guī)律和一切社會所共有的經濟規(guī)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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