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常見的洗地言論
1.聊天記錄不能作為證據(jù) 互聯(lián)網(wǎng)時代,微信聊天是最常見的溝通方式。很難創(chuàng)造條件讓所有人聚集向每一個不同地點的人在不同時間說明真相。以上記錄來自不同的主體。為了保護證人的隱私,防止像我一樣受到報復,故打碼處理,且沒有暴露頭像和昵稱,并要求當事人在截圖時更換背景為默認白色(這是我提出的,我怕她受到報復)。 2.學校沒有作出處理即代表她無罪 在文章中已經(jīng)有明確證據(jù)顯示其有著強大的家庭背景與社會地位,甚至同學在畢業(yè)后才敢匿名發(fā)聲。學校囿于自身名譽和其淫威對她進行了包庇行為,這是無可厚非的。但并非意味她的惡行應當被原諒。其造成影響之惡劣前所未有,應當被載入校史。 3.應該寬容涉事學生,給予她重新生活的機會 人都會犯錯,知錯就改善莫大焉。但目前她還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甚至動用各種力量掩飾自己的錯誤。攻擊侮辱受害同學,實行報復。她已經(jīng)為小學初中高中造成了巨大的危害。等她升入大學步入社會,會帶來怎樣的毀滅性打擊,難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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