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交易規(guī)則有哪些?
期”指未來,“權”指權利,“期權”就是未來的權利,是交易雙方關于未來買賣權利達成的合約。就股票期權來說,期權的買方(權利方)通過向賣方(義務方)支付一定的費用(權利金),獲得一種權利,即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或賣出約定數(shù)量的特定股票或ETF。那么期權交易規(guī)則有哪些?

一、期權交易規(guī)則及費用有哪些?
1.合約類型是認購期權和認沽期權,也就是我們經常所說的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
2.合約單位是10000份/張。
3.到期月份:合約到期的月份是當月、下月及隨后的兩個季月,一共四個月。如當前是10月,目前交易合約到期的月份就是10月、11月、12月和次年3月。
4.最后交易日、行權日:合約到期該月份的第四個星期三(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
5.行權方式:到期日行權(歐式)。
6.交易模式:T+0,可以隨時交易買賣。
7.交易時間:每個交易日的9:15到9:25;9:30到11:30;13:00到15:00;其中9:15到9:25是開盤集合競價的時間,14:57到15:00為收盤即可競價的時間,其他的時間段是連續(xù)競價時間。
8.最小報價單位:0.0001元。
9.期權手續(xù)費一張是7元,買賣雙邊是14元,即開倉和平倉雙向收取跟券商一樣?,F(xiàn)在還可以下調股指期權·費用(7元/張)
二、期權交易規(guī)則舉例
1.?個股期權又分為場內個股期權和場外個股期權,個人只能參加場內期權,場內期權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標準化合約。
2.?ETF期權就是在你支付一定額度的權利金后,獲得了在未來某個特定時間,以某個特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指數(shù)基金的權利。到期后你可以選擇行使該權利,獲得差價收益;也可以選擇不行使權利,損失權利金
如目前50ETF價格是2.8元/份。認為上證50指數(shù)在未來一個月內會上漲,選擇購買一個月后到期的50ETF認購期權。假設買入合約單位為10000份、行權價格為2.8元、次月到期的50ETF認購期權一張。而當前期權的權利金為0.1元,需要花0.1×10000=1000元的權利金。在合約到期后,有權利以2.8元的價格買入10000份50ETF。也有權利不買。
假如一個月后,50ETF漲到3.1元/份,那么肯定會行使該權利,以2.8元的價格買入,并在后一交易日賣出,可以獲利約2000元,減去權利金1000元,獲利1000元。相反,如果一個月后50ETF下跌只有2.5元/份,那么可以放棄購買的權利,損失1000元的權利金。不管上證50跌到什么程度,最多也就損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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