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結婚后迅速離婚是否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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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在結婚后迅速離婚可以要求返還彩禮,但是法院不一定會支持。如果男女雙方還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還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可以要求歸還彩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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